李庄认罪乃明智 盲目挺李者吃苍蝇
鲁宁
据中国青年报昨日报道,对重庆打黑引发“律师门”事件的犯罪嫌疑人李庄的二审已告结束,由于李庄当庭宣读了悔罪书,二审宣判虽尚待择期作出,但二审维持一审认定李庄有罪的判决结果基本已可确信无疑。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在犯案前担任重庆黑社会头目龚刚模的辩护人,1月8日,未等龚刚模出庭受审,李庄已因“以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妨碍作证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自李庄涉嫌知法犯法被刑拘的消息公开披露起,此案即受到舆论广泛关注。国内律师界、法学界、新闻界即有人闻风起舞,通过接受专访、案情分析研讨、撰写评论文章的形式为李庄喊冤。也有人抱定惟恐天下不乱之心理,试图营造司法打压律师的舆论氛围。
好在不管挺李者出于何种考虑,网络乃民心之秤,支持李被栽赃的网帖寥寥无几。而拥有十数万从业者的国内律师界,则整体保持理智的沉默。坦率而言,一方面国内律师担任刑事被告辩护人的执业环境问题多多,可另一方面,混迹律师圈内的害群之马绝非个别。国内律师执业的外部生态和内部生态,局外人也许混沌不觉,圈内人却心知肚明。
闻李庄涉嫌犯罪被刑拘,笔者曾在第一时间撰文分析,认定没有确凿的基本证据,重庆司法部门断不会轻率对李庄采取措施。重庆打黑依据中央部署深得民心,因万众瞩目且网络言路高度开放,只要程序上稍有差池即刻会被无限放大,并被某些人利用把水搅浑。何况,律师作为涉黑犯罪嫌疑人之辩护人同样被舆论高度关注,若律师本人不涉嫌“黑吃黑”或危害打黑的正当进行,重庆司法部门即便所面对的律师个个如李庄这般自恃“背景深”而张狂无忌,也只能“当忍则忍”,断不会冒枉法之大不韪对“李庄”们下手。这叫常识,既是法治常识亦属政治常识,还是人(司法机构也是“人”)趋利避害之本能。
一审开庭时,李庄继续张狂无忌。一审宣判下达后,李庄声称非上诉不可,并扬言要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去。单凭李庄虚张声势——理亏还嘴硬的一句废话,又被某些媒体人士“拿鸡毛当令箭”硬炒上一把。结果当然还是“曲高和寡”,但二审悬念还在——总有那么些人等着继续看好戏。
二审开庭,李庄当庭悔罪让辩护律师高子程非常尴尬。法庭辩论阶段高辩称:“如李庄通过认罪来换取缓刑,我认为是法律人的悲哀。对于李庄的认罪我感到很震惊。鉴于李庄说过‘我是介于正常人和精神病之间’,在必要的时候我会考虑申请对他进行精神鉴定。”没料想,李庄当场拒绝辩护人的“好意”称“没有必要,没有必要,我很正常。”
面对李庄的“绝情”,辩护人高子程又声称:“李庄认罪要么是为了自由,要么是为了领功减刑,要么是有其他隐情”。他用“黑白性格”来形容李庄,“一只黑白相间的熊猫只有承认自己是狗熊才能获得生存,如果李庄也是这样一种心态,那将是法律界的悲哀。”
呵呵,李庄在最后关头老实认罪不但不悲哀而且显现了仍可救药的一面,“浪子回头金不换”——挺理智的。悲哀的也不是国内法律界,因为法律界尽管问题依然很多,但主流是年年在改良。真正悲哀的是某些不分缘由硬挺李庄却遭李庄抛弃的那些个所谓“打抱不平者”。他们悲就悲在还用10年前的旧眼光,以机械的思维方式来看待今天的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