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总量与商品价格间一般关系的考察(草稿)
曹国奇
提要:通常我们认为各个商品价格与其数量的乘积就是这个国家的经济总量(相当于GDP),这种观点意味着个量决定总量,是符合数学基本原则的。但是大量的事实总是让我们迷惑,总量增加时各个商品价格增量不一致,比如房产、粮食、工资总是随经济总量的增加而增加,而电脑、手机又没有这种关系。似乎经济总量也同样决定各个商品的价格。对此,本文将通过“率速度”这个概念,从合作和动态的角度尽量分析这种决定关系。
关键词:合作 率速度 平均分配
一个国家就是一个大家庭,自然家庭的收入多了其各个成员的零花钱也会增加。从这意义上看我们不得不承认价格是要素分得财富的符号或者票据,它并不一定表示要素的贡献有多大,不表示商品本身的大小是多少。所以,工资“100元/月”实际就是说工作一个月能分得财富有100元这么多,商品的价格“10元/件”实际是说一件商品(实际是其所有者)能分得的社会财富是10元这么多。至于商品交换仅仅是其分配符号的兑现——兑现为它要获取的财富。在这个理念下我们便能正确理解商品价格与群体经济总量的密切关系,比如工资,我们和过去一样劳动,贡献是一样的,可是过去就是低些,而现在就是高些;比如自然资源(如矿产),其本身什么都没有变,可是现在的价格就是比过去高。这种现象大量存在,而我们既不能用供求关系来说明,也不能用贡献和劳动的多少来说明。这里仅仅在于群体经济总量增加后我们得给各个要素分配更多的财富。为什么经典理论不能解释这种现象呢?这主要在于我们的理论是从分工角度建立的的,合作行为在理论中被淡化了。
合作与分工是经济系统的一对矛盾,它们的对立统一确定了经济系统的基本模式。在时间序上合作在先分工在后,没有合作就无所谓分工。分工一定是合作下的分工,所以对于老虎这样的独居动物,对于鲁滨逊的世界,是没有分工的,自然也没有以价格为中心的经济学。从合作角度看我们应该怎么分配共同创造的财富呢?首先在这里我们没有办法分别那个要素的贡献有多少,而且这种分别也毫无意义。比如将军和士兵的合作,尽管我们习惯从分工角度将功劳记在将军身上,但是英雄明显不满意这种分割方法,总在强调“人民创造了历史”。其次这里存在一个一票否决模式,有些要素,不管它是多少,购买加如何,少却它整个生产就不能进行,其它要素占的份额再多其作用也等于0。比如电,没有它电脑一点用也没有,此时如果我们依承分割的思维模式先确定它们的贡献各是多少,再确定它们的价格各是多少,那是理不清道不明的。电、电脑、程序、线路等等虽然分工明确,但是也是一种合作关系,我们得从合作角度思考如何确定它们的价格——即确定它们能分得共同创造的财富的多少。
一、合作与财富分配的关系
为了全面理解合作下的财富分配,这里我们先看看合作的两个基本类型以及财富分配的模式,从而知道我们该怎么处理合作问题。
(一) 生物的第一次合作与生物学的自私
按现代科学研究成果,生物最初是单细胞的,后来几个细胞合作便构成了多细胞生物,这便是生物史上的第一次合作。这次合作的意义是巨大的,它使得生物不再听天由命,而是具备了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于是我们从水里来到了陆地,来到了天空。
生物学自私的有效性最多到在这次合作,在这之后合作层面就失效了。但是我们经济学没有注意到这种逻辑规范,简单将自私这个概念延伸到第二次合作层面,从而严重阻碍经济学的发展。
合作从来不是简单的大家乱哄哄的聚集在一起,而是要按某种组织方式聚集在一起,这种组织是大家必须遵循的,不得违背。想想政治和军事活动中高度强调组织安排,我们就知道组织在合作中的重要性。市场经济再怎么强调自由也是不能否定组织的,自由是组织下的自由,组织规定了生产和分配的大框架,政府不是剥削者,不是纳税人养活的。在多细胞生物中,组织的安排是高度严格的,不容许半点违背,各个细胞必须严格接受组织的安排。比如胆细胞就不能因为贪图美味去行驶口腔细胞的工作,脚细胞就不能羡慕头细胞的高高在上而去行驶头细胞的职能。当然有些细胞也是总是要反叛的,它们不愿接受组织的安排,于是到处游荡。癌细胞就是这种反叛分子,它们认为系统对它们分配的职能和财富不合理。显然系统必须有能力镇压这种反叛,否则就是反叛成功,而系统解体(不如说是重新组合)。
如果依照贡献论、劳动论,那么生殖细胞是绝对的食利阶层,是纯彻的剥削者。生殖细胞一生是不参加任何财富创造的,也不参加任何战争抵御外来侵略和镇压内部叛乱,但是它是系统唯一合法继承人,只有它能够繁衍后代。要知道繁衍后代是每个生物体最基本的本性——延续本性,且每个细胞都具有繁衍后代的本领,但是其它细胞一生劳碌却让这个家伙享受了繁衍后代的终极回报,看来这个世界上没有比这更不公平的事情了。
公平是经济学中最喜爱的词汇之一,似乎一切疑问都可以用这个词汇作出终极回答。我们只要指责某某不公平,那么某某就错了。但是在个人看来,经济学中引进“公平”一词是聪明有余而智慧不足。公平公正是指按照某种清和理办事,不偏袒任何一方,它只是道德规范,它本身不能告诉我们何为公平公正。比如某人没有劳动可是系统分给他财富了,我们能说这就一定不公平吗?也许这是公平的,因为这种行为符合人道原则这个理,该人是残疾人。可见要判断某种分配行为公平与否我们必须首先确定我们的评价标准是什么,否则就是乱弹琴。上面认为生殖不应该独享生育的终极回报实际暗含了我们极其习惯的评价标准——“谁创造就归谁”。马克思的按劳分配,西方经济学的按贡献分配等等,都是依承“谁创造就归谁”这个理的,实际是同一个法则。这是从分工角度确定的分配法则,但是生殖细胞独享终极回报是合作的结果,是组织的安排。系统安排生殖细胞独享生殖大权时也规定了另一个指令,它必须携带其它细胞所有的遗传指令,这样在下一代中肝、心、脑、细菌等等细胞一个不少的都被复制出来。这就是合作奥妙,其运作机制比我们从分工角度看到的要复杂得多,这里不再是你生产了甲产品,我上产了乙产品,然后通过商品交换将两个互不相干的人联系在一起,从而大家都消费了所有产品。这里是一开始就是大家联系在一起了,并进行了具体安排,各尽一方职能,产品是共同劳动的结果。吃饭也好、拉屎也好、交配也好,都是共同劳动的结果,并且按组织的既有规定分享共同的财富。虽然我们可以通过锻炼等办法使得脚或手某些局部多分享一些财富,从而也长得大一些,但是这种大是有限的,是微观的。
(二) 生物的第二次合作与社会学自私
生物的第二次合作是各个体间的合作,这种合作大家聚集起来,但是不像第一次合作那么紧密,而是一个各个个体间比较分散且相对独立的群体。第二次合作不是所有生物都喜欢,只是一部分生物喜欢。喜欢这种合作的生物就是群居生物,不喜欢这种合作的生物就是独居生物。相比较而言,群居生物中各个体要失去许多自由,只从事生存必须的部分劳动,但是生存的几率却大多了;独居生物拥有绝对的自由,但是却要从事生存必须的所有劳动,而生存几率却小多了。这种差别的内在机制在于合作中有组织,组织使得具体合力不是简单按加法法则放大,而是按乘法法则放大,于是平均每个个体征服自然的能力都放大了,从而生存几率提高。群体的合力如果按加法法则放大,则平均每个个体的征服自然的能力不会增加,于是生存几率不会提高。这好比一堆泥土,如果按加法法则堆在一起它们仍是一堆泥土,但是如果按结构关系(组织)先做成砖头、横梁、螺丝、轴承再堆在一起,便是房子和机器。所以,当斯密认为是分工提高效率时,其实际是合作提高了效率,而提高效率的核心的东西是组织。在人类社会中组织的核心内容是以伦理道德为基础的政治制度,它是决定一个国家的效率的灵魂。同样的一堆要素因组织方式不同其合力是大不相同,同样一个企业、一个军队,更换组织方式其运行的结果会截然相反。譬如我国,政治制度好时就是中央大国,而政治制度不好时就是东亚病夫。没有事实表明国土、人口、机器等要素的累加是合力的代表,不然蒙清就不会征服大汉,古罗马就不会征服古埃及,日本的经济实力远在我国之上。
一个群体的经济系统首先是合作的系统,在这个基础上开始分工,于是生产粮食的人不必考虑没有盐吃,生产铁的不必考虑没有水喝。这些不用考虑只在于系统有合作这个大前提,大家是一家人,会互相照顾,互相帮助。没有合作这个大前提,那么生产粮食的人就可以采用极端自私法则(譬如战争法则),不给粮食于生产铁的人,或者用极高的价格出卖粮食。但是我们有这个合作这个大前提,人们通常不会这么做。粮食及水和盐是最敏感的东西,它直接涉及到生命,所以系统为了保证合作的基础不遭破坏,从来是要利用组织方式镇压这方面的过度的自私行为的,于是我们可以炒股票、炒房子、炒矿产,但是不能炒粮食及水和盐。商品交换在这里不能太自由。
经济学自私是指这个层面的自私,它一定以合作为前提而存在,或者一定以群体存在为前提。否则就没有这个意义上的自私。或者说经济学的自私是社会性的,不是生物性的。
这两次合作构成了生物界的基本合作模式,那么大家合作后如何分配共同的财富呢?试想想两人一起石头,那么他们如何分配石头呢?这里最可行的最有效的分配方式只能平均分配,而非其它。平均分配是合作的必然结果,它决定我们能够“共生共息,共枯共荣”,所以粮食少了不仅仅只是胃吃不饱,而是肝肺脚手都吃不饱,反之大家都会长胖,得3G;所以国家经济增加后不仅仅是多创造财富的部门的生活水平要提高(如电子业),而是没有多创造财富的部门的生活水平也要提高(如农业),反之大家生活水平都会降低。这种关系最终通过分配符号——价格的变化反应出来,国家的经济总水平增加了,那些没有多创造财富的部门的商品的价格上涨了,从而它们分得更多财富。粮食、手工品、工资、建筑品等等价格不断随国家经济发展而上涨,就在于平均分配。
当然我们还得注意组织的安排,它确定各个要素分得财富的基本比例关系,构成分配的基础。这种关系就像人体将血液分配给各个器官一样,这个比例是基本确定的。平均分配是表现在群体总财富多时各要素分得的财富都多,群体总财富少时各个要素分得的财富都少,但是群体组织确定的财富分配的比例关系基本不变。用现在流行词语表达这种关系,那就是贫富差距不随经济发展而改变,这便是平均分配表现出的现象。这种价格现象是用按劳分配、按贡献分配、按资分配等等不能解释的。
在宏观上我们强调的公平分配其实主要是指平均分配,我们多数人都知道这一点,但是我们都在回避“平均分配”这个词语。我们的确对马克思的平均思想记忆犹新,害怕那种大锅饭试的平均分配,所以我们聪明地用“公平”二字代替“平均”二字,但是这不是科学态度。马克思提出平均分配思想是没有错的,但是他没有注意到平均分配的范畴。平均分配范畴就是宏观,我们只能在宏观层面高平均分配,显然我们的实际正好搞反了,在微观层面搞起了平均分配,在宏观层面则没有搞平均分配。我国过去在宏观层面的收入差距并不比现在小,主要表现在工农差距和工资级差上。
二、平均分配导致的价格变化
平均分配规律在宏观上决定各个商品的价格是多少——即决定该商品(实际是其所有者)要分得的社会财富是多少。平均化规律的内涵是:群体中各同类体获益均等①,这个规律是覆盖整个人类社会一切活动的,它在经济活动中主要由三个平均化表现出来。这三个平均化是:工资平均化、利润平均化、税金(拨款)平均化。这里为了分析商品价格在平均化过程中变化规律,我们还得引进另一个概念——率速度。
(一) 率速度
已有的经济学理论中始终面临一个困境,不能进行动态分析,其原因就在于我们未能将时间变量引进经济学中。事实上在已有的经济理论中我们看不到时间变量,价格和供求曲线中都没有时间变量,从而也没有办法考察技术和价格及需求的关系。因此我们不知道价格增加10%花费多少时间,我们不知道需求增加10%花了多少时间,我们不知道这段时间内技术发生了什么变化,于是我们只能假设“一定时间”,只能假设商品不变,只能假设商品同质。但是实际根本不是这样,经济增长主要是技术的变化决定的,而技术的变化一定会耗费时间,所以生产率不可能突然由10提高到20。
第二个问题是不同商品的价格是不能比较大小,因为量纲不一样。比如钻石的价格为“100元/克钻石”,水的价格为“1元/吨水”,我们如何说它们的价格谁大些谁小些?“克钻石”和“吨水”是不能同质的,否则水与钻石便没有交换的意义。斯密提出钻石和水的悖论时可能只是看到价格的分子部分,以为价格的计量单位中没有分母。生产率也是经济学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可是不同商品的生产率之间同样没法比较大小,比如母鸡的生产率为“1个蛋/天”,原子弹的生产率为“1个弹/年”,那么我们说谁的生产率大谁的生产率小呢?这样我们说“某商品的价格低是因为其生产率高”是说不通的。
要解决上面两类问题我们就得引进率速度这个概念,率速度是指某种量在单位时间内的变化率,其量纲为“1/时间单位”,即时间量纲的倒数。比如甲商品价格在1个月内从10元/件增加到15元/件,这则其率速度为0.5/月,或50%/月。这样如果乙商品的价格也增加50%,但是它花费2个月的时间,那么的率速度为0.25/月,比甲的价格率速度小了一倍。如果价格的变化是由供求矛盾引起的,那么由于乙商品的价格率速度小了一倍,那么乙商品的供求矛盾要缓和一倍,而甲商品的供求矛盾则要激烈一倍。再比如甲商品的生产率从10单位提高到15单位花费了1年,则甲的生产的率速度为0.5/年,而乙商品的生产率从10单位提高到15单位花费2年时间,则乙的生产的率速度为0.25/年。显然,虽然二者的生产率都是提高0.5倍,但是甲的生产发展速度却比乙高一倍。
在我们的实际经济活动中是大量应用“率速度”这个概念的,比如我们说房子价格同比增长10%,说房子价格今年增长10%,其实质都是指房子的价格率速度是多少,只是二者的时间取样不同。我们经典理论中习惯使用的概念——价格提高1倍,生产率提高2倍等等,在实际中是没有应用意义的,自然我们的理论也不能真正解释有关的经济现象。
(二) 商品价格与群体经济总量之间的变化关系
1、数量型价格的变化
数量型价格是指商品质量不变是的价格。在平均化规律的作用下,某部门生产率提高后多创造的商品是要在群体内平均分配的,它首先用来保证各部门劳动者的工资等率提高,接着要保证群体的平均利润率不变。这两种关系细化到各个商品的价格上,则有生产率没有提高的商品的价格将上涨,这是因为其工资成本增加了。对于生产率提高的这个部门虽然其工资成本也增加了,但是由于其商品数量也同步增加了,所以单位商品的工资成本被摊薄了,于是价格降低。由于工资成本增加,这样要保证平均利润率不变,就得增加利润量,于是该部门多生产的商品不能全部用来增加工资,而是要留一部分做利润。平均利润对商品价格也有影响,但是由于且很复杂,涉及资本有机构成这个问题,很复杂,用语言已经不能描述。但是个人的数学分析表明,在大多数情况下此时的利润对价格的影响不改变工资对价格影响的基本性质。
但是实际不会只是某一种商品的生产率提高,而其它不变,相反是大家的生产率都在提高,只是提高的速度不相等而已。由于任何部门因生产率提高而多生产的商品都要在群体内平均分配,所以某商品的价格是上涨还是降低将取决于它们的率速度的大小。有:
凡是生产的率速度大于社会平均值的商品其价格降低,且大得越多降低越多。比如电子、化工商品。
凡是生产的率速度等于社会平均值的商品其价格不变。
凡是生产的率速度小于社会平均值的商品其价格上涨,且小得越多涨得越多。比如农业、建筑商品。
工资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的价格,它是不断上涨的,只有经济总量减少时它才会降低。
价格的宏观运动基本服从这个模式,例外主要是由于质量引起的(下面将分析),再例外就很少见了。对此再仔细分析还会得出很多结论,比如:
凡生产方式相同(或接近)的商品,其价格在经济落后的地区和国家地,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国家高。比如卫星、理发的价格在我国就比在美国地。
凡技术更新速度长期较慢的商品其价格不断提高。比如粮食、房子、手工品。
这也是我们的工资不断上涨的原因,是美国工资比我国高的原因,是上海工资比武汉高的原因。
2、质量型价格的变化
如果技术不是用来增加商品数量,而是增加商品的品质(质量、功能、花色、式样、精神),则社会财富同样增加,但是此时商品价格的变化将有所不同。在经济学逻辑上看,商品的品质变化后商品便变了,不再是原来的商品,但是由于此时局限于语言逻辑我们还是得用同样的单位来计量,从而认为商品没有变。比如486电脑和奔Ⅳ电脑,它们肯定不是同一种商品,但是语言逻辑却说它们是同一个是同一个商品。毫无疑问,作为财富,一台奔Ⅳ电脑代表的财富可定比486电脑多,这样当技术用于增加商品的品质时,虽然商品的数量没有变,但是财富却增加了。商品品质的增加分两种类型,一是以投入的耗费增加而获得,一是以技术的进步而获得,这两者增加的财富都要平均化规律在群体内分配,但是前者由于是以生产者的投入耗费为代价,所以增加的财富只能用来补偿其增加的投入,于是该商品价格上涨;后者由于是以技术进步为代价的,所以增加的财富将在群体平均分配,于是其它商品价格都将上涨。实际中是两种情况同时进行的,只是不同行业中二者的比例不一样。从总量上看,不管是那种情况结果都是商品量没有增加,但是财富量增加了,于是物价水平不断上涨。自然工资也因此而上涨。
正式由于质量型价格的运动,所以我们有这么个经验:适度通货膨胀有利于经济发展。这种经验在于经典理论中有“商品不变”这个假设,通货膨胀的定义中不包括商品品质的变化。这就是说,因商品品质提高而引起的物价上涨是正常的,不是真正的通货膨胀,但是已有的理论却将它定义成了通货膨胀。
也许是巧合,生产的率速度大的部门往往也是品质提高快的部门,所以商品价格降低的现象总是没有商品价格上涨的现象显著。显然这种巧合使得 “凡是生产的率速度大于社会平均值的商品其价格降低,且大得越多降低越多”这个结论不易被验证,所以我们只能以电子商品价格“略微降低”或者“提高很慢”等事实来验证这个结论。
①见曹国奇《价格论》一书,延边大学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