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关注:李庄装孙子


一周关注:李庄装孙子

 

22日,被重庆方面关押并以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审判的北京律师李庄一案的二审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改在一审中大义凛然、慷慨陈词的做派,在二审中,庭审刚刚进行10分钟,李庄就向法庭宣称: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撤回上诉理由,我先前的上诉理由作废,但仍坚持上诉李庄此举不仅让他的辩护律师始料不及,也让全世界大跌眼镜。

那么,是什么让李庄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发生了如此之大的变化呢?人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然而,我却以为,李庄在二审中“装孙子”服软,虽然透着一种无奈,却是事件发展的必然。

善辩的李庄放弃自己在二审中辩论实际表明了李庄“一切尽在不言中”的思辨。众所周知,在一审中,李庄及其辩护律师面对控方的指控给出的暨咄咄逼人又合乎情理的辩护,并没有丝毫打动法庭。在没有证人到场,检方不提供录像,仅凭几名罪犯的口供的条件下,一审法院仍然以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26个月。而从法理上讲,一桩刑事案件的司法过程是:公安部门侦查完结后提交检察院——辩护律师介入——对簿公堂,而李庄作为律师介入龚刚模一案的时间是公安部门侦查完结后,而在龚刚模一案对簿公堂之前,李庄已经被铺。所以,从时间过程上看,如果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龚刚模一案有伪造的证据,那也与李庄无关;而即使李庄确如重庆方面对他的指控那样,曾教导龚刚模应如何翻供等,但龚刚模一案当时并没有开庭,所以也不能构成“妨碍作证”的事实。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时间逻辑。然而,李庄却依然被一审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刑。在这种情况下,继续的上诉仅仅是法律形式上的一个步骤而已了,而法庭的辩论却是多余的了。所以,“上诉理由作废,但仍坚持上诉”就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实践。

李庄一案一审后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沙老太婆跟阿庆嫂打起来》,在该文中,我就说过,“重庆方面已经把打黑除恶上升到了政治运动的高度”。在中国,大凡事情一旦上升到“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就会变得复杂了许多。所以,重庆方面与李庄的矛盾已经不是简单的司法活动中合法辩护与伪造证据之间的矛盾了。于是我们自然也就不能简单地仅仅局限于司法活动来考虑李庄一案。在政治的大旗下,司法的公平与否已经不是领导人关心的问题。检方代表的国家,在国家利益面前,辩护律师个人的权利是必须要放弃的。这就是政治!

沙老太婆与阿庆嫂打起来了,不论是真打还是假打,沙老太婆都要以阿庆嫂的利益为中心,把天大事儿一身担。

李庄的无奈,或许也是全国老百姓的无奈。好自为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