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会保障开启分配与消费之门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并非简单地涨工资
(写在今年三月的“两会”召开前夕)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教授)
不可否认,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仍是一个廉价劳动力大国,GDP高速增长,物价不断攀升,股价、地价、房价等资产性泡沫不断膨胀,然而,我们的工资水平却仍处在相对较低的水平,增长十分缓慢,尤其是中国农民和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仍很低下。
从另一方面来看,我们30年改革开放成就巨大,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出口贸易份额已占世界首位,外汇储备位列世界第一,有人说,我们“国富”了,但民未富。真是“国富”了吗?回答显然是否定的!因为中国人均GDP仍然排列在世界倒数之列,尚不及发达国家人均GDP水平的1/10,同样,中国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也不及发达国家工人的1/10。这大体也算是一种对称性的落后。
然而,发达国家是高福利的,相反,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却仍是破碎不堪的。以养老和医保为例,中国农民虽已拥有了“新农合”(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未来十年内即将拥有“新农保”(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相比之下,城市人口却拥有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福利,例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至今一直幸福地拥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退休制度和公费医疗制度,他们尚不肯加入社会保险体系,因为这种传统计划经济福利远高于社会保险福利;与此同时,城市企业职工则拥有“福利待遇不及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但远超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即便城市老人、下岗工人、城市学生,他们也拥有只需少量象征性缴费就可享用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而没有加入社会养老保险的城市大龄人口包括老年人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业内有专家将这一现状称为“碎片状”的社会保障制度,因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城乡不统一,而且即便在同一城市内也是无法统一的,当然,地区之间更是存在较大地区差别的。这就是亟待改革、走向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的减震器,更是个人与家庭风险的减压阀。从分配环节来看,工资是雇员的即期收入,它是一种以现金形式兑现的当期报酬;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团体健康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则是雇员的远期收入,它是一种以非现金方式记载的递延报酬。这些“隐形”递延报酬具有准备性、储备性、积累性、激励性,它带给国民安全感、满足感、幸福感!在发达国家,雇员收入是由即期报酬与递延报酬两部分构成的,而且在工资水平一定的情况下,雇员收入的高低主要取决于雇员福利类递延报酬水平之高低。
目前,中国城镇职工的收入分配方式及分配结构正在发生一些变化,除了有计划地提高雇员工资水平外,我们还辅之以“最低工资制”和“最高工资制”来公平收入分配,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民生权利。然而,无论从雇员自身,还是从官方角度来看,人们更多地将注意力放在了工资水平的提高上,而严重忽视了雇员自身应该拥有的社会保障的基本福利待遇,比方,对于国家要求强制性执行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许多企业“打游击”逃避检查,不给工人这些应有的基本待遇,它们剥夺工人的社会保障基本权利,严格地讲,这是严重的企业违法行为。处置这一类企业严重侵犯劳工基本权益的违法行为,不知是归社保部门负责,还是劳动仲裁部门,抑或是司法部门负责?没有任何答案,也没有实际行动。
当然,企业年金及团体健康计划等福利,充其量不过是普通企业职工的一种“奢望”,只有一些大型国企或央企,还有金融、电信、石油、电力、航空等垄断性行业的职工,才能拥有这种补充性福利的“专利或特权”了。因此,在收入分配环节上,绝不仅仅只是“涨工资”的问题,无论是在初次分配或是再分配中,我们必须面对现实、寻找对策,实质性地改善传统的收入分配模式,用科学合理的分配方式更好地激发人的潜能,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积极性,以快乐工作和高效率工作换取相应的高收入分配。
事实上,只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普遍建立与逐步完善,人们才能在没有生老病死担忧的前提下放心消费、享受消费,毫不夸张地讲,社会保障是国民消费的物质基础和信心基石。没有后顾之忧的消费,才能真正扩大内需,只有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释放出来的消费,才是最有动力的真实性消费。相反,如果社会保障不健全、不统一,则不但雇员福利会大打折扣,递延报酬直接受损,而且社会保障制度的残缺不全也会制约人们消费的动力、信心和勇气,在此情形下,“扩大内需、刺激消费”可能只是一句空话!
由此可见,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与完善,不仅一头连着分配环节,而且另一头更连着消费环节。分配获取收入,消费创造需求,社会保障既是收入分配的重要形式,同时,也是刺激消费的重要途径。
不过,归根到底,收入分配水平至始至终还是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国民消费水平高低也不能脱离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当然,社会保障程度高低也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关的。因此,如果没有经济发展作基础、作后盾,不单是“涨工资”无着落,而且刺激消费也不过只是“掏空”百姓口袋(比方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下乡等),社会保障的全覆盖、高福利更是“无米之炊”。
总而言之,一句话,经济发展是硬道理,是物质基础,经济增长既要速度,更要质量。首先,我们要将蛋糕规模做大,蛋糕越大越好分;其次,我们还要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率,只有高质量的经济增长,才能带来真正意义上的国民高收入及福利增长。低质量的经济增长,不仅是无效的,甚至是有害的。比方,不计污染的GDP高增长,用面子工程换来的GDP高增长,从长远来衡量,这种经济高增长不仅低质量的,而且是有害的。
要想真正提高国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我们必须彻底革除“重数量轻质量”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走内涵、集约、质量型经济发展道路;同时,我们还必须全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及农村非农产业的大发展,鼓励全民创业,鼓励新产品研发,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丰富的巨大优势,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与经济优势,并以此推动我国生产力水平的大跃进、大发展。
最后结论: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人权的基本内容之一,它代表着正义与公平。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完善是民生大计,它一头连着收入分配,另一头则连着国民消费。然而,收入分配方式与国民消费水平的最终选择,又取决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与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现实状况。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与传统的产业结构水平,根本无法满足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的更高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