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小学生校车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该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要求,每个小学生座位都应安装安全带,且校车应装有“行驶记录仪”,也就是俗称的“汽车黑匣子”。标准出台后,教育界人士普遍认为校车标准要求过高会导致民办学校财政负担过重,或者学校因此减少校车服务时间,最终受损的还是学生。
客观上讲,政府出台这个国标政策看起来是很美好的,保障学生的安全问题自然是首要任务。但是,政策出台却又是只见雷声不下雨,高喊口号却没见实质动作。照常的只出政策不出钱,把责任全推给校方,加重了校方的负担。
利民政策却总是遭遇碰壁,其实政府更应该从自身做检讨。要知道这个标准之高,即使是广州、深圳等大城市都是无法负荷的。因为无论是大城市还是小城市,坐校车的群体是没有变化的,都是那些住得偏远一些的、经济收入较低的家庭才需要校车,城市里的有钱学生都是开私家车、坐的士上学的,并且基本上是原住地有房子就近入学,所以这个国标的出台,只会让这个群体的家庭雪上加霜。
出台的国标声称参考了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但美国的校车管理程序却被政府断章取义地忽略。拿美国来说,校车并不由学校配备,而是采取商业经营的办法,由校车公司按学区统一调度和管理,承担各个学校学生的接送任务。像纽约是由政府教育委员会规定路线,招标拍卖经营权,与私人校车公司签订合同,学校和学区只负责监督安全和制定校车运行规则。校车的资金主要通过发行市政债券筹集,同时各级政府财政对校车产业给予补贴。还有在德国,校车多数是免费的,校车由专门运输公司提供。这些专门运输公司既可能是当地公交公司,也可能是私人运输公司。一般说来,一辆大型校车可以接送几个学校的学生,即使因福利差别问题个别地方决定校车收费,但数额却不多,而且家庭困难的可以减免。
由此可见,校车标准的实施是可以做到的,但关键是政府应该作为主体方承担费用。而现实是,在民办教育政策方面,政府已经规定了过多的限制,民办学校本来就是夹缝生存的群体,政府一厢情愿的政策,无异于扼杀民办学校的发展,从而导致更多孩子的受教育权被剥夺。政府投入和责任分工是两大“门槛”,其中,尤以责任为重。政府应真正支持这一业务的发展,并为它的成长从税收、行业管理等方面创造必要的宽松条件,给予资金上、政策上的实际支持。
故之,政府在出台这些利民政策时,更多的是要考虑民众的实际情况,也应该征求更多行内人员的意见,否则会容易将利民之举化为一席空话,使好事多磨、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