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在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和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等18家医药协会共同组织的医药行业人大和政协“两会”代表座谈会上,药品招标制度成为矛头所指,几乎每位代表的发言都涉及药品招标存在的问题,甚至有代表言辞激烈地表示“应直接废除药品招标制度”。
针对药品招标不规范,参会的近40名“两会”代表委员集体签署了规范药品招标采购的八条建议,并建言尽快建立药品招标采购活动的检查公报制度。
地方保护是最大障碍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天士力集团董事长闫希军对记者表示,地方保护主义是招标中面临的最大问题。
2009年4月,新医改方案出台,各地以省为单位开展了有关基本药物的招标和配送商的选定,由于国家新医改方案主要是宏观政策,因此在具体的执行上各地政府拥有较大的政策制定空间,期间滋生了一些形式各样的地方保护政策。部分省市出台一些外地企业参与投标的不合理限制性条件。
在药品招标环节中,有省市规定,外地企业必须提供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没卖过假劣药品的证明。
九州通集团副总经理牛正乾表示,药监系统是全国联网,从表面上来说证明的取得应该是非常容易的,但是实际上这非常艰难,药监部门不愿意单独为企业出具证明。招标省市对本地企业则无此要求,明显是对外地企业参与招标设置的政策限制。
某些地区还规定本地企业只要承诺供货价格低于挂网价格就可以直接入围,这样一来,外地药品生产企业参与当地药品的招投标就处于劣势,本地生产企业只要有价格优势,就可优先获得中标的权利。而在药品配送的招标环节中,有省市规定参与投标的配送企业必须在本地注册、本地纳税。外地药品商业企业无法进入参与当地的药品配送。
“我们呼唤出台药品招标全国统一的招标法律。”闫希军表示。
招标价格低于成本价
药品招标价格也成为代表们关注的焦点。
药品招标中,降价成为主旋律。在一些基本药物的招标中,有许多药品远低于制造成本的价格,例如规格为每袋15g的益母草颗粒的生产成本为1.65元,但是2010年2月25日,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中标价格仅为0.2元,不到生产成本的八分之一。
在此次的招标中,部分省市还对产品进行限价,有些产品的限价低于或者接近生产成本。以复方丹参片为例,单计算药材的采购、加工和产品包装费用,每瓶复方丹参片的60粒装的成本价为2.6元,陕西限价为1.55元,远低于成本价。类似的情况在广东、江苏、江西、湖北等地都存在。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神威药业集团董事长李振江建议,国家应该发挥市场机制,确定中标价格。
部分药品招标价格过低,让一些委员对药品质量和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充满了担忧。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康缘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萧伟表示,这些价格超低的药品肯定会在质量上大打折扣。2009年,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对维生素C银翘片进行过检查,结果只有一家产品合格。“伪劣的药物进入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百姓的首选药物,可能会导致基本药物制度的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