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突击花钱”的客观现象与解决举措


  “年底突击花钱”的客观现象与解决举措

  

  针对去年众多媒体报道12月突击花钱2万亿元的问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在与新华社记者的对话中说: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由于去年预算支出增加较多,而支出进度较慢,按人大批准的预算比较,到11月底全国财政还有2万亿元没有花出去。大家以为要在12月份突击花出去。实际上很多钱要结转下年使用。

  其实,这种解释尽管是一种事实,但促使我们思考的问题却远远不只是报道中所提到与民众沟通的问题和支出进度太慢的问题。

  笔者认为至少反映出如下几个客观现象:

  一是财政支出预算是否合理?预算前是否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事前审计工作是否到位?

  二是预算支出增加是否是客观需要?有没有盲目增加预算支出的行为存在?

  三是跨年度预算是否真正有规范合理的使用计划?若有,预算资金的统计口径是否应该按时间而不能按项目(项目可以跨年度,而使用计划是可以按年度的)?

  四是财务部门原则上是按年度进行年终结算,从各个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看,客观上存在着预算资金没使用完不是结转下年,而是冻结收回的问题,下年按新的预算执行。这也是造成年终突击花钱的直接原因。

  高强说,这个件事也暴露了一个问题,就是财政支出进度太慢,有不少预算安排的资金当年不能发挥效益,存在国库里。这是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并指出解决的办法是“限期拨付”。限期拨付,无疑可以敦促预算资金尽快到位,发挥其应有的效用。但这并不能解决问题的全部,它只能解决一头的问题,即资金拨付到位的问题。要避免“突击花钱”或者避免造成“突击花钱”的误解,还必须解决好另一头的问题:科学预算,合理使用。

  钱没花出去不是好事,因为该花的钱没有花,相应的工作也没到位;把钱随便花完了更不是好事,那是拿纳税人的钱不当钱,乱花钱!所以,当一个家不容易,当好一个家更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