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上午,浙江代表团全团审议“两高”报告。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浙江省委会副主委发言时,一开始就大着嗓子说:大家看看自己的身边,有许多座位都是空的。“今天早晨,我看到凤凰台在报道昨天下午的全体大会时说,报告进行不久,一些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就离开会场到休息室喝茶去了。播音员调侃说:‘看到报告很和谐,就离开会场到休息室喝茶去了。’”(据2009年3月13日《今日早报》)
俗话说,锣鼓听音,说话听声。对于凤凰台播音员就代表委员听两高报告时离场喝茶现象的“调侃”,相信人们能够从中解读出其真正含义。
我国代表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就表明,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成员的人大代表,无论在人代会开会期间,还是在大会闭会后,都应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与行使国家权力。而就在两会代表委员听取两高报告的时候,竟然有代表委员离场到休息室喝茶、休息,这是多么的悠闲自在啊。退后一说,即使是个人对两高工作不满意,也不该这样做。
就此,素以敢言著称的范谊委员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现象说明了什么?说明我国还没有真正形成对依法治国的信仰,没有形成对法律的敬畏,没有形成对法制建设的紧迫感。”“要提高我国法制建设水平,执政党就要率先树立对法律的敬畏,对法治的信仰。”这种批评可谓一语中的,切中要害,太到位了,值得人们深思。
法律高于一切,其中就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都应该自觉维护法律的至上尊严,树立法律的崇高权威,做带头遵纪守法的模范,任何人都不能做法外公民。同时,法律高于政府,也高于执政党。通常,对行政力的运行、制约和监督的状况,往往能够反映出社会的法治水平和公民对依法治国的信仰程度。所以,无论权力组织还是普通老百姓都应自觉敬畏法律,一切言行受制于法,依法行事,依法行政,依法治国,这是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
法治的实质是秩序,现代社会是一个有序发展的社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国家的立法机关,代表的法治观念更能倒映出立法的实效。代表法治意识不强,社会法治文明也好不到哪里去。代表遵守法律比公民遵守法律更关键,他们应该是法律秩序的带头遵行者,为社会法治树立标杆。代表在担当参政议政的角色中,不能单纯是拿尺子丈量别人,还要善于丈量自己,丈量自己比丈量别人更重要。用法律规范社会,也规范自己,也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系。
依法规范代表委员有言行,还必须努力提高普通公民的国民待遇。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工程中,各级权力机关一直都在致力于提高普通公民的国民待遇,试图缩小和消除社会的等级化或国民待遇的差异化,使全体国民都获得普通的、无差异的国民待遇。但总是收效甚微,这是为什么?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的掌权者所享有的并不是一般国民待遇,而是享有超级国民待遇。显然,掌权者拥有特权,享有超级国民待遇,所有一切努力都将是徒劳无功的。这也毫不奇怪,因为权力主体拥有了特权,就一定要表达特权、运用特权,殃及百姓。
事实表明,给予全体社会成员以普通的、无差别的国民待遇的关键,并不在于权力机关如何去努力提高普通公民的国民待遇,而在于权力机关自身首先要彻底取消正在享受的依恋不舍的超级国民待遇,彻底放弃手中的特权,真正使权力机关由一个拥有超级国民待遇的组织变成一个仅拥有一般国民待遇的服务机构。这样的话,所有的人都做法制的顺民,我们的社会又何愁不和谐温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