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公民权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昨天温家宝总理在答中外记者问时指出在任内三年将首推公平正义,并认为公平正义比太阳更有光芒;而今天看了陈志武老师的一篇博文:要让人民获得更有尊严,就应该给农民100%的权利,对此深有感触,之前曾想撰文:强化权利是改革的应有之义,看过这两篇报道又把标题换成了上面的内容。

   我们知道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强调发展,强调不惜一切的发展,而弱化了公民的权利,其中包括各种政治权利和发展权等等,比如说平等权,自由权,现在实际上人与人不平等,而且这种不平等的关系还在深化,比如说无论怎样改革,都是兼顾既得利益,甚至改革本身就是固化既得利益,这还好说,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孕育的机会很多,但是机会往往被垄断了,截流了,造成人人得发展机会不平等,然而即使如此,即使存在一定程度的贫富差距还好,但关键是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被既得利益蚕食,并且更为可怕的是权钱交织,滋生了特权的土壤。有时我认为有钱有权并不了不起,富人过富人的生活,穷人过穷人的生活,任何时代都会有穷人,富人,但关键是富人非要高穷人一等,经常摆着不可一世的样子,就很让人看不过,而我认为这一切都归咎于强化利益,而弱化权利,我想我们应该重新搬起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利器去粉碎改革中伴生的各种妖魔古怪,以重回公平正义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