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扣费后门”事件,受害人有权索赔


昨晚的“3-15晚会”上,有关UT斯达康、天时达手机“扣费后门”事件,令人触目惊心。

就该事件而言,通信运营商也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因为消费者是和运营商签订合同的。如果手机是在运营商搞活动时的套餐,那运营商就应该度消费者负全责。

当前,受害者应该抱成一团,要求双倍返还,电信运营商有责任先行代付。再向收集生产厂家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