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我们认为,这里的房价是一个总体概念,我们并不排斥结构性的差异。
对于房地产,我们可以分为保障性房地产和商业性房地产。保障性房地产具有一定的社会福利性质,主要是为了解决困难民众的住房问题,也就是为了实现人有所居。而商业性房地产则是纯粹的按照商业则进行经营,满足少数富裕阶层的豪宅需求。
将房地产划分为保障性房地产和商业性房地产,主要是为了区别对待,体现人性化的原则。一方面,让穷人住得起,另一方面,让富人在多花钱的情况下住得好。
有了保障性房地产和商业性房地产的划分,我们还要建立这样一种机制:那就是各级政府要用商业性住房收入补贴保障性住房建设,有计划地开发保障性住房,以满足广大低收入民众的居住需要。我们遏制住房价格上涨,主要是针对保障性住房而言;对于商业性住房价格,我们应更多地遵循市场的法则。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有足够的保障性住房,地王谁愿做谁就做,豪宅谁愿买谁就买。没有人争地王,没有买豪宅,财政来源就会少掉这一块,因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就没有保证。争地王的人越多,买豪宅的人越多,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就越充足。
所以,只要国家立足广大民众,我们就不要认为地王出现很可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地王出现是好事,不是坏事。
地王出现是好事,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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