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碎片:古代买官“趣闻”(续)


满清在入关之后不久除了学习汉人朝廷开科取士之外,也学习汉人朝廷开了个“捐纳”一科。历史记载,康熙时,开捐三年即得银子200多万两。有500多人捐得了知县一职,平均每人捐了约4000两银子,而当时一个县令的年薪只不过区区45两白银。是人都明白,一个人愿意花4000两去换一个需要辛苦工作近89年才能拿回来的知县,其背后的意图究竟是什么。

据说,清朝时期的松江县(即今天的上海市)有一个布贩子,拿钱捐了一个从七品的通养料判。有一次在晋见皇帝的时候,皇帝就问他:“你一个布贩子,好好的贩你的布不就得了,捐个官干什么呀?”

这位布贩子也实在,回答说:“万岁你这就不懂了,做官这档子买卖总比贩布更有赚头了。”

事是这么个事,但千万不能这么说啊!

果然,皇上一听,顿时脸色一沉,当场就责成吏部给那个布贩子革职处分。

这一下,布贩子不干了,在吏部高叫:“天下没有人愿意干赔本的买卖,既然夺了我的官,就应该把银子还给我。”吏部把他送到负责首都治安的九门提督那里,九门提督给了个掌嘴50,再加40大板的处罚,打完之后则驱逐出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