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房地产行业的套利机会


国资委发话了,央企中有78家必须要退出房地产行业,而接受的企业只有16家。

退出方式有三种:无偿划拨、协议转让、拍卖。实际上是两种方式:无偿转让或者有偿转让。

无论哪种转让方式,都必将导致一个后果:目前已有房地产业务但是必将要退出该行业的企业会让现有房地产业务的公司利润充分释放,尤其是在“自有土地和以开展地产项目完成”之前,一定会让公司业绩充分释放。

比如说有些公司的预收款项很高、已收入未结算资金等肯定会因为今天这个要求而在近一两内快速释放出来。而随之会把未分配利润、公积金充分“回报”投资者的。

这样做的结果是:如果免费划转,那么先分光吃光;如果卖出去,那么就先做得漂漂亮亮卖高价。

这就是我们可以看见的套利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