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丰田质量问题不能讲中国式宽容
杨于泽
丰田公司总裁丰田章男出席美国国会听证会后,前天直飞北京,向中国消费者解释丰田召回门。商务部研究人员梅新育昨天在《东方早报》撰文,呼吁中国消费者不要“过份苛求”丰田公司,不要“无限上纲”。这种“舆论导向”,真的有点荒腔走板。
丰田现在是全球汽车业老大,环顾世界,正所谓“有路就有丰田车”。如果丰田车存在安全质量隐患,谁都不能“大肚能容”,若无其事。丰田车在中国的保有量,无疑是天文数字。面对丰田召回门,中国显示了与美国的巨大差异:在美国,消费者联合起诉索赔,国会传召丰田章男作证;而在中国,虽然有丰田章男现身,但更像是在看热闹。
类似丰田公司的表现,对于中国消费者来说,完全是见怪不怪。两年前,一干乳品企业明知产品三聚氰胺超标,却极力隐瞒,问题越拖越严重,直至被媒体揭露。丰田也是多年前发现安全隐患,多种车型存在突然加速、刹车失灵的问题,由于公司成功公关,问题被掩盖下来,但纸包不住火,现在终于总爆发,被美国来了个总清算。
但梅新育罔顾事实,竟然帮丰田公司倒打三耙:第一耙,指责相当一部分消费者针对丰田车的质量投诉“未必符合事实”,车祸是因为肇事者“糟糕的车技”,“消费者向讹诈者方向发展”;第二耙,指责“美国法律制度的误区”,因为它“假定消费者都是‘温室花朵’式的娇宝宝”;第三耙,指责美国议员为了选举利益,“对丰田极尽口诛笔伐之能事”。
对于多种车型存在安全隐患,丰田公司自己也不否认,事实上它已经站出来道歉了。在美国,由于突然加速、刹车失灵,已经发生两千多起交通事故。而且由于安全质量隐患,丰田车价值被保险公司低估,车主损失巨大。丰田公司“富可敌国”,在和消费者的博弈中,它决非弱者。如果受到消费者讹诈,丰田绝对会应诉甚至反诉。丰田公司必须对丰田车安全质量承担责任,它不是消费者讹诈的受害者,这是毫无疑义的。
对消息者权益进行立法保护,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是发达国家的“国际惯例”。在美国,有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直接隶属美国总统。此类制度,体现了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原则,不同于中国所谓“企业优先”,更不是GDP至上。不妨设想,一个国家有很多丰田那样的大企业,GDP年年两位数增长,而车祸、食品安全事故不断,那这个国家到底图的是什么呢?
正是由于我们片面追求GDP、强调“企业优先”,而漠视了消费者权益保护,造成了消费者维权的困境。前几年,陆续有一批国内消费者购买奔驰、宝马后,发现质量、安全问题,但一直投诉无门,于是他们只好牛拉奔驰、人拉宝马游街示众,或者当众锤砸奔驰、宝马泄愤。这一次,美国受害者在国众作证,而中国受害者被丰田工作人员赶出新闻发布会现场,恰恰凸显了中国消费者处境的尴尬。
作为消费者,要求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这算什么“过份苛求”?连基本权益都得不到保障,还谈何“无限上纲”?中国的乳品业,曾经为中国人提供重要食粮,算得上对消费者福利作出过巨大贡献。发生“大头娃娃”事件后,我们也曾宽容过他们,结果却是他们戕害了3000万无辜儿童。如果我们现在不“过分苛求”丰田这样的汽车巨头,将来肯定会有更多人在车祸中断胳膊少腿,甚至失去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