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肆无忌惮造“地王”还能不能管得住
两会落幕,“地王”登场。15日,北京一天创造出三个“地王”,再次被舆论目光焦点引到了房地产乱像上。笔者已经撰文指出,北京一天三个“地王”说明,“地王”根本没有把两会放在眼里,没有把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放在眼里,没有把土地19条新规放在眼里,没有把住建部放在眼里。唯一给两会面子的是,没有在两会期间创造“地王”。有高地价,必有高房价,“地王”不断出现高房价下来甚至稳定就是一相情愿的奢望。15日,北京一天三个“地王”诞生后,周边闻风而动,房价已经再次出现上涨。抑制畸高房价,治理房地产乱象,必须从住房土地市场着手,当务之急是遏制“地王”的出现。
遏制“地王”频现,必须从创造“地王”者身上下手。而去年以来,创造“地王”的大多是国有企业或者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甚至是眼红房地产暴利、财大气粗的现有国企中新介入房地产的企业。国企介入房地产行业一个最大弊端是可能扭曲房地产包括住房土地市场。因为,国企经营结果约束性不强,国企凭借其国有背景融资包括贷款相对容易,从而使得运用资金出手大方阔气,没有强有力的约束,不顾及资金使用效益、后果,既是造成资金损失,一方面对于资金雄厚的国企只能算作杯水一羹,或者从其他方面就可以弥补,另一方面对资金使用效益约束并没有私营企业强。因此,国企创造“地王”不会考虑后果,只会肆无忌惮。这将大大扭曲住房市场、土地市场,不断推高房价,最终受害的是城市民众;最终给整个经济金融造成风险,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去年以来,社会对国企频频造“地王”意见很大,声讨声不断。有关部门包括国资委、住建部、土地资源部都纷纷表示要采取措施予以抑制。但至今效果堪忧,甚至越抑制 “地王”越猖狂。那么,国企频造“地王”究竟还有没有部门能够管得了、管得住,究竟还有没有办法能够从根本上抑制住呢?笔者注意到,此前,包括国资委在内都纷纷规劝国企不要盲目进入房地产,更不要疯狂造“地王”,要注意房地产蕴藏的巨大风险。国资委也曾特意下令禁止央企当“地王”,而“国11条”也要求“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看来,国企根本就没有听进去,根本就没有放在眼里;看来,只是规劝、提示、提醒甚至禁令等,对于头脑发热、忘乎所以的国企没有任何作用。应该出台“非常措施”才能杜绝“地王”,才能勒住高房价这匹脱缰之马。
国土部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16日表示,应严令央企全部退出商品房市场。将有限的国有资源投入到社会保障建设方面(如建设廉租房)(3月17日《上海证券报》)。但是,国资委一位专家则表示,按照《公司法》规定,国资委主要负责央企的人事变动和业绩考核,以及重大事项决定。“挂牌出让土地是政府发展房地产的政策,如果说要国资委出台禁令限制投资房地产业,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他举例说,远洋地产大股东为国有企业,同时远洋也是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开发房地产,国资委无法干预(3月17日《新京报》)。
按照国资委这位负责人的话语,国企造“地王”已经变成癌症,无法治愈了。但是,国资委是履行国有股的出资人代表,国有企业起码是国有股占控股地位,无论其上市与否,只要出资人也就是说国有控股出资人不缺位、有作为,完全可以制约和管住国企造“地王”。关键是愿不愿意、想不想管的问题。
笔者建议,对于创造“地王”的国企,要彻查其资金来源,要监督其开发进度,要跟踪其最终经营结果。对于出现重大经营损失或者违背土地管理制度而造成损失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处理有关责任人。
总之,国企造“地王”还能不能管得住,还有没有部门能够严管?应该给社会、给百姓一个明确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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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ifeng.com/news/house/20100317/1936318.shtml
央企肆无忌惮造“地王”还能不能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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