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文要求,对于经金融机构尽责调查发现或经国土资源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查实存在囤地、炒地、捂盘惜售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新增贷款,已有贷款要迅速采取保全措施。
当前,中国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国内外、海内外关注的焦点。畸高房价已经成为大多数百姓住有所居的最大拦路虎,广大百姓虽然极为不满、意见很大,但常常感到无可奈何。国内外专家学者除了关注中国畸高房价影响民生外,最为关注的是畸高、离谱房价带来的房地产风险、金融风险乃至整个经济风险。作为金融机构特别是贷款风险的监管部门—中国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当然极为重视房地产贷款的风险问题。
贷款要以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最终目标。这里首先是安全性。如果一笔贷款预期效益再高,但是贷款放出后至到期以前的风险不可控,安全性没有保障,那么,既是预期收益高,也要谨慎放贷。开发商囤地、炒地、捂盘惜售从预期效益上可能很高,但是,贷款放出后,中间环节的不确定性风险非常大,同时,严重违背国家一系列政策制度,政策风险非常之大。比如说囤地、炒地的开发商一旦被查出后,直接面临土地被没收和被高额罚款的风险,如果开发商是拿贷款囤地、炒地的,那么,风险实际上甩给了金融机构。捂盘惜售的开发商一旦在捂盘过程中市场发生变化,资金就将直接面临风险,贷款风险的不确定性非常大。因此,央行和银监会严令发放贷款既是从国家制度政策风险考虑的,又是从防范金融风险角度思考的。
目前,房地产行业特别是住房市场、住房土地市场风险非常之大。从土地市场看,虽然楼市调控声声紧,调控政策频频出,但是,被高额利润迷惑、已经忘乎所以的开发商根本没有放在眼里。继续抬高地价,创造“地王”,继续无所顾忌的推高房价。“地王”越来越多,畸高房价越来越高,已经把房地产行业风险推到了巅峰。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地王不断出现,畸高房价越来越高,与房地产企业雄厚的资金推手是不开的。而开发商雄厚资金主要有两条路:一是银行贷款,二是资本市场融资。这也就是说,一旦房市泡沫破灭,市场风险大爆发,最终风险承担者是银行和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房市泡沫破灭,银行贷款收回无望;房市泡沫破灭,上市房企股价必然大跌,投资者特别是信息滞后的中小投资者必然被套牢。因此,央行和银监会对房地产贷款必须从严监管。特别是两会后,北京“地王”登峰造极,其蕴藏的风险明眼人都能看出来。银监会、人民银行必须严禁银行向“地王”发放贷款。
禁止向囤地、炒地、捂盘惜售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开发商贷款难点、重点在于落实上。依靠银行人员尽责调查发现囤地、炒地、捂盘惜售的开发商难度较大。既然开发商申请贷款,就不可能让银行信贷人员通过尽责调查发现。同时,必须认识到,囤地、炒地、捂盘惜售往往发生在贷款以后,从贷款发放关口把关难度很大。再者,在畸高高房价下,开发商暴利滚滚,开发企业都是银行优质客户,银行往往上门给开发商贷款,贷款的话语权天平已经倾斜于开发商了。特别是在年年暴利下,开发商已经不差钱。这就是落实难的主因。
因此,商业银行必须认识到当前房地产行业的巨大风险,从风险控制角度警示银行谨慎贷款。必须发挥监管部门的监管作用。对商业银行贷款流向要严格监管,对于流入囤地、炒地、捂盘惜售的贷款,要严格处理当事银行和信贷人员的责任。同时,在贷款以前必须与开发商订立特殊借款合同,合同直接约定开发商不能囤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否则,强令提前收回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