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金融创新 优化资本结构


    我国的上市公司大都是从国有企业改制过来的。国有企业的负债率一般都偏高,通过改制上市从证券市场取得了大量资金后,企业负债率低了,资本结构也得到了优化。与此同时,我们也发现,有相当多的上市公司的负债率维持在很低的水平。(见下表,括号里数字为B股上市公司数量)———
     由上表可以看出,长期负债为零即没有通过长期负债融资的上市公司每年都维持在100家以上,其中连续三年没有长期负债的公司为57(5)家,连续三年资产负债率低于30%的公司家数为81(9)家。形成上市公司低负债率的原因有很多,公司负债率过低,使公司财务风险较小,但财务杠杆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企业无法享受负债经营的好处。负债率偏低还使外部债权约束机制减弱,无法享受节税利益。这就是说,负债率过低对于上市公司也是不利的。解决上市公司负债率过低的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
    股票回购
    对于持有货币资金多、国有股比例高的公司可以结合减少国有股比重,直接进行回购。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主要用于解决国有股比例过大的问题,如申能股份的股票回购。但如果单纯回购股票,一方面会导致公司现有现金的大量流出,另一方面公司的股本减少,可能直接影响公司未来的赢利能力。所以单纯回购股票虽然可以达到提高资产负债率的目的,但不是一种最佳选择。
    在西方证券市场发达国家,股票回购经常被用以达到重新资本化的目的,以达到优化资本结构的目的。重新资本化主要适用于那些经营稳定增长,长期负债率过低的公司。重新资本化则可以避免大量自有资金的流出,公司首先发行企业债券或向银行贷款,提高负债比例,接着向股东回购股票,此时用于股票回购的现金通过负债筹集,并未导致原有现金的流失,随着股本的缩小,可以达到加速提高负债率的效果。
    重新资本化适用于那些业绩优良的公司,我们以1996-1998年平均每股收益在0.25元以上、1998年底持有货币资金在1亿元以上,且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均低于20%为标准进行筛选,结果如下表所示:如果以1996-1998年平均每股收益在0.25元以上、1998年底持有货币资金在1亿元以上,且近三年长期负债均为0为
标准进行筛选,结果如下表所示:
    

吸收合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吸收合并作为公司合并的一种形式是指两家或多家公司合并后另有一家公司仍然保留法人地位,其余的公司则丧失了原有的法人地位。合并后仍然保留法人地位的公司为主并公司,合并后丧失了原有的法人地位的公司为被并公司。吸收合并时,主并公司要向被并公司的所有者付出相应的代价,作为被并公司所有者放弃所有权的一种补偿。吸收合并根据支付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购买合并和换股合并。低负债率的公司可根据自身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来优化自身的资本结构。
    一是购买合并。即主并公司以现金或者其他非现金资产作为支付工具对被并公司的所有者进行补偿。主并公司用于支付的现金来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作为主并公司的低债率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自主的调节用于支付现金中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所募集的资金的比例从而使自身的资本结构达到理想的状态。主并公司只要业绩优良自身有扩张需求(1996-1998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5%以上)、资产负债率偏低(1996-1998年连续三年资产负债率低于20%)、具备一定的货币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
公司都可以通过购买合并调节自身的资本结构使其达到理想的状态。根据以上条件经过筛选得出结果如下表所示:

    二是换股合并。即主并公司以普通股作为支付工具对被并公司的所有者进行补偿。其具体表现形式为:主并公司定向增发新股或以其原有的股份,按一定的比例换取被并公司的全部股份。换股合并作为公司重组的一种主要形式在国外已经被成熟运用很多年了,但在我国目前尚处在试点时期。到目前为止,我国仅有清华同方、华光陶瓷、新潮实业、正虹饲料、大众科创五家上市公司采取这一方式分别吸收合并了五家原在各地产权交易中心挂牌
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吸收合并中,低负债率公司可以作为主并公司,根据自身的情况自主选择一个或一些高负债率、有发展前景的公司作为合并对象来调整自身的资本结构从而使公司的资本结构达到目标水平。我们认为试图通过换股合并来调整资本结构的低负债公司必须满足这样一些条件:业绩优良(1996—1998年平均每股收益率达到0.25元以上)、自身有扩张需求(1996—1998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5%以上)、资产负债率偏低(1996—1998连续三年资产负债率均低于20%)。根据以上条件经过筛选得出结果如下表所示:
    

杆杠收购
    在80年代的美国,杆杠收购作为上市公司转为非上市公司的一种形式获得了飞跃的发展。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企业购并浪潮的掀起,杆杠收购在公司重组中获得越来越频繁的运用。总的来说,在国外杆杠收购是指一小群投资者主要通过大量的负债融资收购上市公司所有的股票或资产。具体地说,杆杠收购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1)组建收购集团,选定收购目标,通过发行垃圾债券筹措收购所需的大部分资金;(2)收购集团购买目标公司所有发行在外的股票,并将其转为非上市公司;(3)改善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4)如果调整后
的公司能够更加强大,并且收购集团的目标已经达到,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使该公司重新变成上市公司。
    对于我国低负债率上市公司而言,杆杠收购则可以作为其优化资本结构的一种途径。根据我国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规定,公司只要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就视为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视为公司的子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因此一家低负债率的公司只要持有另一家高负债率公司50%以上的股权,就可以通过合并报表来调整资本结构使其达到目标水平。低负债率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所定的目标资本结构水平,自行设计杆杠收购的计划(诸如决定银行贷款、发债募集资金在收购资金中所占比重;决定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权
比重等等。)具体来讲,一个以重新资本化为目的的杆杠收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选定收购目标,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筹集收购所需的大部分资金;(2)通过要约收购或协议收购的方式取得被收购公司的控制权,使其成为公司的子公司;(3)改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在实现资本化的同时,也实现了
公司的低成本扩张。
    上述途径一般要求上市公司具有较多数量的资金,对于那些没有充足货币资金的公司,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降低资产负债率,达到优化资本结构的目的。如发行可转换债券就可以在短期内直接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目前发行可转换债券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尚不多见,按照有关要求,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在可
转债发行后,累计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且发行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筛选,有60余家上市公司符合上述要求,这些公司中有些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处于极低的水平,如辽河油田、济南轻骑、燕京啤酒等。公司财务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发行可转换债券之后,一方面可转换债券在转换之前只需支付较低的利息,现金流出不多;另一方面这些公司的赢利能力尚可,在转换期之前,公司可以充分利用筹集的资金拓展业务,在转换期来临之前,公司还可以根据股价的情况决定是否提前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