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老师课外办班收费的几点建议


近几年来,省、市教育管理部门在思想上比较重视学生减负问题,在行动上出台了相关政策,严禁学校办班收费、收费补课,并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学校办班收费、收费补课现象越来越少了。但是,当前另一种新的办班收费、收费补课现象又在产生了,并且其蔓延速度很快,值得引起高度重视和从急从重予以查处。
这种新的办班收费、收费补课现象,其办班主体并非学校,而是老师。由这些老师办起来的补课班形式多种多样,办班地点上,有的在自个的房子里,有的在租用的民房里;办班规模上,有的只有几个学生,有的则有几十个学生;补课时间上,从以往大多为寒暑假演变为现在的每周六、日以及寒暑假;补课对象上,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都有。
老师课外办班、收费补课存在着3个尤需引起关注的问题,一是收费高,某中学高二年级的家长反映,原来学校办班补课时(每周六、日补课),6门课程补课整个学期只要交补课费200元;现在学校停办后,老师课外办班补课,6门课程补课整个学期要交补课费1200元,是原来学校办班收费的6倍。二是这些老师课外办班补课大多设施简陋、空气差、风险大。三是尽管由老师课外办班补课大多设施简陋、空气差、风险大、收费高,但是学生们不敢不报名参加,因为这些老师的“杀手锏”是把一些本该在课堂上讲解的重要内容,留到自个办的补课班上去讲解。
对于老师课外办班、收费补课现象,众多家长看在眼里、急在心理、怨在脑里,敢怒不敢言。
为了真正把学生“减负”问题落到实处,同时减轻学生家庭负担、保障学生学习安全,进一步提升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特提以下建议:
一、从立法上禁止老师课外办班、收费补课。其内容可以包括:(1)严禁在职教师以家庭形式收带学生补课、辅导作业;(2)严禁在职教师在外租房办班、带生补课;(3)严禁在职教师与人合伙办班、带生补课;(4)在职教师到擅自到校外机构讲课;(5)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机构提供生源。
二、建立重奖重罚制度。对举报并经查实者给予重奖,对课外办班、收费补课的老师予以重罚,比如予以一律除名并处罚金。
三、完善查处机制,提升执行力。凡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不查处,或经查实不处罚的,应当严厉追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