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下称《纲要》)第二阶段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各界对这个征求意见文本的热议,不乏透彻的分析和中肯的评价。有一种意见认为,在一些关系教育发展的关键点上,《纲要》还存在理念不清、概念模糊、改革路径不明等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在第二阶段征求意见中增进共识。(《瞭望》新闻周刊3月28日)
此前,在两会期间进行的针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集体采访中,教育部官员透露,截至3月10日,社会各界已向规划纲要意见收集组提出意见建议共计14815条(截至28日下午,教育部征求意见平台上共有近18000条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社会各界人士还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积极建言,从互联网和新闻媒体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报道评论161万多条。由此可见,对于教改,社会各界还有很多话要说。
现在的问题是,在第二轮征求意见出现这么多新的意见、建议的情况下,《纲要》会做怎样的调整,是针对建言中提到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做“大改”,还是仅仅就一些文字表述做一些“微调”呢?
如果从教改《纲要》的完备性以及操作性出发,《纲要》将面临大改。比如,在如何保障国家财政性教育投入增长方面,目前提到的2012年达到GDP的4% ,显然不够,因为《纲要》面向2020年,需要对2012年之后的教育投入进行规定,另外,就怎样真正落实这4%,也缺乏保障机制;再比如,对于学前教育这一“教育短板”,《纲要》仅提到普及一年学前教育,而且发展的思路是“政府主导”,面对学前教育只有不到50%入园率以及天价幼儿园的现实,这一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需要重新定位;还比如,对于高考制度改革,《纲要》建立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新考试招生模式,但是并没有涉及扩大考生的教育选择权,而自主招生改革的核心,必须是扩大受教育者的选择权,简单地说,就是一个考生可以拿到多张录取通知书,以此促进各类学校的平等竞争;还比如,对于《纲要》的落实,整个文本出现了21个“逐步”、41个“探索”,这给人的改革信心不足,在改革的推进上,《纲要》提到成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但这个小组设在何处,功能如何,并不清晰,假使其设在教育部,功能是审批改革,改革的前景将很不乐观。
要解除公众的疑问,对《纲要》进行大改,是必然的。为此,需要进行新一轮的利益博弈——改革从根本上说,就是利益的重新调整过程。对于教育经费保障,就要调整预算权、拨款权、监督权,不能将所有财权集中在政府部门,拨多少款、怎么拨款、拨不拨款都由政府部门说了算;对于赋予受教育者教育选择权,就要让大学从选择学生,到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尤其是学校被学生选择;对于改革的推动,就要打破既得利益部门的部门利益阻力,推动教育行政部门首先放权。
也正是由于如此,《纲要》根据征求意见进行大改的可能性甚微。需要注意的是,从2008年8月启动,到今年2月推出征求意见文本,这长达一年般时间,就是在进行利益博弈,《纲要》所达成的共识,被认为是到目前为之所能达成的共识,那么,经过短短一个月的征求意见,会有新的共识“被增进”么?这次征求意见中,其中学前教育方面的建议最多,高达近4000条。网友最大的希望是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最大的意见是学前教育费用太高。但针对网友的建议,针对网友建议的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问题,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袁振国曾表示,就现阶段来说,我国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暂时是没有可能性的,因为我国义务教育刚刚实现基本普及,现在是巩固义务教育成果的时期。
这是一个从《纲要》启动制订时,就存在的老问题,即公众对于教育的意见,会被主导教改的教育行政部门选择性的采纳,“共识”也就局限在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接受的范畴之内。要根本解决这一问题,《纲要》的制订,还得纳入由人大讨论、听证、审议的程序。当然,在这个时候重提程序问题,也许没有多大意义,但是这提醒教改主导部门,真正重视社会各界的意见,在教改的关键问题上再有突破,同时,有必要改革地方教改的模式,在各地制定当地的教改纲要时,采取新的方式,这有利于在一些民众关注的教育难题上,进行充分的利益博弈,以破除改革的阻力,顺利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