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父子抗拒强拆 自焚死伤谁应担责


 

出差途中,很多朋友(网友)给我打来电话称,3月27日上午,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黄川镇一户村民为阻拦镇政府强拆自家的养猪场,二人浇汽油自焚,68岁的男子陶会西死亡,其92岁的父亲陶兴尧被烧伤。

听罢,笔者异常震惊!强制拆迁所导致的极端悲剧竟然又一次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在震惊之余,笔者浏览了网络媒体对于此事的报道,发现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陶会西一家1995年到东海县桃李工业园建养猪场,他们投资20多万,在2亩地上建养猪场,并将家安在此处。去年,东海县在建的310国道准备从桃李工业园通过,需拆除陶会西家以及周围的4户人家。此前,其他4家已拆迁完毕。

东海县黄川镇政府半年前通知陶会西家,310国道准备经过他家猪场,要求他们拆迁,并称其为违章建筑没有补偿。当时陶会西强烈抵抗,“抱着必死的决心”,当时拆迁未果。

随后,陶家上访得到答复并非是违章建筑。随后,黄川镇出具评估报告,占地2亩的猪场补偿7.5万元。陶会西对这个补偿不满。“仅地面建筑价值15万元以上。”

镇政府几天前对陶家说,他家的猪场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政府赔多少就是多少”,并说,要赶在4月1日新的拆迁条例颁布前强行拆除他家。

3月27日,7时40分,黄川镇政府拆迁工作组在镇长周文君的带领下,镇上多个部门近百人来到陶家。将陶家三名女性强行带走,并送到荒郊野外。而陶会西和陶兴尧反锁房门,并向门口倾倒汽油,拆迁人员继续砸门,推土机也强行推进。随后,房内起火,两人全身烧着。两个小时后,自焚者才被送往医院。

自焚事件发生后,镇政府没有停止拆迁工作,政府相关人员以防止次生灾害为理由,将陶家养猪场拆为废墟。

3月30日,由东海县监察局牵头的工作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问责,由于黄川镇政府对突发性事故处置失当,东海县委研究决定,暂停黄川镇镇长周文君职务。

这起事件的发生确实是令人震惊的。因为,镇政府在没有任何合法拆迁手续,且不愿承担合理补偿责任的情况下,经过周密策划,动用100多人对陶家赖以生存的养猪场进行强行拆迁,而在自焚事件发生后仍然强拆,此行径是何等的猖狂!此事件造成的影响是何等的恶劣!而在这样重大的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及公信力事件发生后,仅有一名镇长以暂停职务的方式为此事负责!这显然是不够的,这样的处置绝难平民愤!

笔者以为,至少下列人员应为此恶劣事件承担责任:

策划这次强拆的主要责任人及参与人员均应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黄川镇党委书记应引咎辞职!

黄川镇镇长应被免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东海县委书记应受到党内相关纪律处罚!

东海县310国道项目主抓拆迁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应被追究相关责任!

东海县主抓310国道相关工作及主抓拆迁安置工作的主管县长(或副县长)应引咎辞职!

连云港市主抓拆迁安置工作的副市长应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