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是 2010年2月4日,恰是中国传统24节气中的立春。
前一天刚刚结束长沙的事务活动,晚上,我乘飞机抵达北京,10点多才到的家。或许是因为季节更替,去长沙前就已经连续感冒发烧了好几天,加上为期两天的奔波,病情又有所加重,自己原以为硬朗的身体此刻也越发变得不听使唤了。
下午6点,如期而至。我习惯性地往过道里探了探,6:30才开始的的讲座,才6:00教室门口就已经站满了学生。工作人员告诉我,教室里已经坐满了人,来得稍晚一点的同学都在后面、过道里站着。一直站到了门外,有些同学甚至看不到讲台上说话的人,但却依然在那里等待着讲座的开始,我很震惊。
看到我这种状态,很多老师劝我先休息好,把讲座延后,或者让其他老师暂代,过两天再补回来。他们的建议都被我婉言拒绝了,因为自1983年执教当大学老师到现在,整整27年了,我从来没有上课迟到的记录,我从未因为任何原因而破过这样的例,在我心里,这是一位老师最起码应该做到的。用我经常在讲座时跟同学们说的一句话就是:“A promise is a promise!”(一诺千金)。我的理解是:只要我答应了讲座,即便是身体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讲,我也一定要让大家看到我,我必须也要在场,让同学们知道为什么我不能讲?
记得那时在国际关系学院当大学老师的时候,有一次课程排得非常满,下午朝阳区那边公开课,晚上6:40又要赶回中关村接着上课。为了确保不迟到,我打车过去,只要一堵车我就下来跑到对面去换另外一辆,就这样连续换了三个出租车才到了中关村。那时候还没有手机,所以打电话只能到公用电话亭,我就近找了一个电话亭,打电话给我爱人,告诉她我上课需要的教材、讲义和上课时经常用的包,让她骑着自行车送到我当时到达的地点,接着我就骑着我爱人骑的女士自行车赶到了上课的地点,6:40的课,6:38分准时赶到。
课堂时长两个半小时,托福课。因为没有吃东西,觉得体力有些透支、撑不住,来不及休息和考虑,提着腿上台就讲。讲到8点多钟的时候我基本上只能看清楚前面第一排的同学,眼睛开始不听使唤,庆幸我硬是把课完完整整给讲下来了。讲完后我用了一分钟的时间告诉同学:以后不论在哪里发展,都要有职业精神,这是第一位的。后来我听到共事的老师说起,那些学生告诉他们:“那堂课胡老师在讲台上手都在抖啊,全身直冒虚汗”“不知道怎么了?但是胡老师还是坚持把那堂课严严实实地讲完了”。
在我心里,我一直认为:在任何时候,只要你说出那句话,你就一定要去做!2010年2月4日,用我在讲台上说的就是:希望我今天晚上能够挺住,人很多时候是要靠意念支撑下去的,我开始担心我讲不了,但我想告诉大家,今天晚上,我会从头讲到尾。”听到同学们的掌声,看到偌大的教室里坐得紧紧凑凑的学子,还有那沿着门口过道延伸出去的队伍,我抖擞着自己的精神。
此刻,坐在办公室,我在想,时常我们在讲台上让台下的学生感动,而有时候我们也会被自己的行为感动,我感动台下的学子能够那么用心听完整场讲座,150分钟未曾走动;我感动第二天早晨有那些不记名的同学写纸条交给我们的教室管理员,让我们的管理员转交给我,上面写着“胡老师,我又一次领会了‘我坚持,我成功’”“胡老师,祝您早日恢复健康,嗓子恢复洪亮”……我感动,对待万千学子,自己一直在履行的A promise is a promise!在三尺讲台上已经走过了27个年头。尽管有时会很辛苦,但是当我回过头来,发现自己也可以算是“桃李满天下”的时候,内心是甜蜜的。
我想这不仅仅是一种工作习惯,更是一种职业精神,是一种对工作负责任的态度。尤其是作为刚涉入职场的大学生与其花拳绣腿、夸夸其谈,不如脚踏实地,说出来了就无论如何都要去做到、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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