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网吧帝国》
经过媒体舆论的监督与批评,严琦代表关于关闭社会网吧的提案终于有了新的说法:
严琦说:“我的原意是政府要关闭那些没有牌照的、不健康的非法网吧,然后逐步让政府来主导。只是当时那个记者断章取义,没有表达我真正的意思。”
“现在网上不少网民说,我是不是要关闭所有的陶然居。其实我认为,不是所有的网吧都是不好的,我的这个行业也是。”严琦说,“那些非法的网吧应该取缔,好的网吧要逐渐让政府来主导,让政府来管理这个行业,像图书馆一样。”
这两段话里表达了两层意思,一、针对非法、违法的网吧应该坚决的进行取缔与关闭;二、针对合法经营的网吧,政府应该收编、国有化,按照图书馆那样进行公益经营。
这样的提议从形式上看是比之前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的提法开明与公正多了,对于第二点,笔者不是不支持政府做公益网吧,而是从实际运行角度来看,存在笔者在《请陶然居严琦“下课” 网吧不愿“被代表”》一文中提到的下列问题:1、既存网吧从业者的补偿、安置、再就业问题;2、公共网吧的定位、选址、授权、监管、财政投入等问题;3、既有IT互联网产业链厂商与网吧合作关系暂停损失是否应该赔偿的争议性问题;4、社会性网吧十几万家,如果都关了,公共网吧投入不能开辟如此多的网吧,那么既存的网民上网需求如何满足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了,那么这样的提案只能被束之高阁,没有实质执行意义的提案应该说是没有意义的提案,当然如果某一天中国90%的家庭都有了电脑,而为满足少数人存在的网吧进行公益化倒是可以的,但问题是,谁让中国现在的网吧存量占了全世界80%以上呢?
针对第二点,笔者也是举双手双脚支持针对非法、违法的网吧进行整顿、治理,但却必须是依法行政,不能不分情节一概取缔或关闭,否则就是法盲行为、违法行政、甚至行政乱作为了。毕竟非法、违法的网吧,从行为上看是多种多样的,非法经营的,如没牌照的黑网吧;违规经营的,如违规接难未成年人的,通宵营业的,容纳顾客吸烟的,未对网民身份信息进行核对与登记备案的,经营非网络游戏的,借助网络游戏或其它方式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未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等。(更多网吧非法、违法行为请查阅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但总体来说,针对非法、违法的网吧的处罚,属于行政行为,执法机关必须严格的按照行政许可程序进行执法,从而保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具体针对非法网吧与违法经营行为而言,可以说具体的行政处罚根据情节会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
按照严琦委员的逻辑,只要非法或违法经营,就一概取缔,完全是违背司法与执法常识的提案,如果任何行业都按这样的逻辑来执法,我相信,在国内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将不胜枚举,官民之间的冲突会异常激烈,可以说这不是在提好的议案,而是在违反常识的角度乱提议案。连针对违反刑法的罪犯,国家法律都规定了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多种量刑处罚手段,考虑的就是具体犯罪行为中的具体情节是不同的。
当然比严琦逻辑更不正常的当属陶教授,竟然公开表态支持严琦关闭社会网吧的提案,并表示中国90%的网吧都属于非法经营,关闭网吧符合中华民族最高利益。很是危言耸听,这下可好,严琦代表改说法了,不知道陶教授是否还会百分之一百二的继续支持?
4日,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针对严琦代表的提案作出回应:
他认为,网吧接纳未成年人需要发挥政府部门和企业两种管理作用,而高科技手段将是网吧管理趋势。他称,经过多年努力,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得到有效遏制,但在某些地方,例如城乡接合部,黑网吧依然存在。他表示,解决网吧接纳未成年人,首先要推动网吧的连锁化管理,发挥政府部门行政管理和企业自身管理两方面的积极性。规范网吧的发展秩序,发展信誉良好的网吧,让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一经发现就退出经营。其次,要加强社会力量监督,聘请社会上的人,比如“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作为网吧的义务监督员,就地监督。最后,从科技上来说加强网吧监控系统、网吧监控软件的建设。
可见对于2010年的国内网吧市场,无论是政府主导收编、国有化经营网吧不现实,就是针对非法、违法网吧全部取缔关闭也不现实,整个市场行业的连锁化、品牌化整合会逐步加剧,各类违法、非法经营行为也将在执法机关的逐步治理、整顿中得到缓解,否则就当属行政执法机关渎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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