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谷归来话产权


       09年初的硅谷之行,除了了解到硅谷与中关村间越来越密切的人脉关联,硅谷的天使投资、创业及产权归属问题也引起了我和赵慕兰的思考。硅谷已经形成了创业者和投资者共享产权的机制以及创业者到天使投资人的良性循环,而中关村虽然有联想这样取得突破的案例,但是产权改革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中关村的产权改革任重而道远。

  硅谷的创业者与投资者共享产权

       硅谷的产权机制一直为世界各国所学习和借鉴。为了促进中关村企业产权问题的解决,中关村的企业家们进行了很多努力,胡昭广等改革意识较强的主管官员做了大量工作,研究者们也做了很多探索。在硅谷访问之前,我们即对硅谷的产权问题做过研究。1995年,我和我的同事就已经详细分析了HP、DEC、王安等硅谷科技型创业企业的产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模式。我们发现,硅谷多为风险企业,其基本特征是企业的创业者以自身所拥有的智力资本与风险投资商(货币资本投入者)共享产权,它与“谁投资,谁所有”的传统产权制度完全不同。伴随美国硅谷的崛起与发展,在硅谷这样新经济集聚地区的产权制度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即由投资者独享产权转变为创业者与风险投资商共享产权。从历史上看,谁投资谁所有的产权规则被打破最先发生在硅谷,并在这片创业成风、风险企业居多的热土上发展起来。它的实质是承认技术、智力与资本拥有同样权利,应该参与利润分配,这种新产权制度使得创业者实现了拥有一定比例产权的梦想。

       1995年5月13日,在龙泉宾馆,我们向胡昭广副市长、王思红、赵凤桐等领导汇报时,建议以“风险企业的还原”来解决中关村企业的产权问题,胡昭广敏锐地抓住了这一条,并询问创业者一般占多大比例股权?我当即回答:创业团队应该保留控股权。2000年,为促进中关村产权制度改革,赵慕兰曾安排我和同事去财政部,向国有资本金管理司的官员介绍我们的研究成果,后来财政部和科技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的文件。2008~2009年间,我和赵慕兰连续两次去硅谷访问,后来与橡子园创投的资深合伙人朱伟人先生交流,他专注于天使投资,明确告诉我,硅谷创业团队和早期风险投资团队的股权比例一般是7:3。

       但是,中关村第一代创业者们,多数并未能分享企业发展的收益,或者下马,或者退休,或者流落他乡,产权制度像一个紧箍咒,他们一直挣脱不出来。产权问题一直是中关村历史遗留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80年代末期开始,在新经济革命浪潮的冲击下,知识分子下海,以“二不四自”为原则创办了中国最早的民办科技机构,最终形成了中关村科技园区。当时联想、方正这些第一代民营企业具有研究所和高校办企业的特点,当企业成长起来,创业者究竟应不应该拥有产权,一度引起了较大的争论。但是中国的产权制度一直秉承“谁投资谁所有”原则,这使得创业者不能拥有股份,中关村的产权改革问题遗留至今。虽然联想发生了三次股权改革,包括1996年中科院把35%的分红权给了柳传志及其团队;2000年通过香港联想资产重组的机会,创业者使用积累的分红资金,购买了35%的股权;今年9月初泛海集团入股联想集团。联想从第一步实现创业者参与分红,到第二步创业者有其股,再到第三步由中科院绝对控股变为股权结构相对均衡的社会企业,在产权制度上进行了实质性的改革。但这毕竟是个例,中关村的产权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硅谷形成了从创业者到投资人的良性循环

       以惠普起源缔造的硅谷神话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创新型经济和创新文化,硅谷模式的灵魂正是创业。自1990年以来,硅谷平均每年新创约1.3万家企业,死亡1万家。在持续优胜劣汰竞争中胜出的创业企业,构成硅谷创业型“大厦”坚固的地基。硅谷为“鼓励创业,容忍失败”的创业文化所笼罩,斯坦福大学等高校及相当数量的技术工作者怀揣创业的梦想,他们或单打独斗,或与人(同事、导师、朋友、同乡、同一协会的成员)合作创办新公司,并寻找天使投资使得公司正常运营并赚得公司的第一桶金,并以股权的形式回馈天使投资者。当创业者不断实现资产的增值之后,他们将公司出卖,并将股权转让的收益作为投资资金。这时,创业者的身份已经随之转变为天使投资人。当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因创业成功而进一步扮演天使投资人角色的时候,硅谷地区就形成了创业者快速地聚集财富(股权转让),进而成为天使投资人的良性循环,而资金也形成了从创业到增值,再到投资创业的循环运作,而这恰恰是硅谷所特有的。

       在中关村,包括联想、方正、紫光在内的第一代企业基本上都是风险企业,正因为如此,创业者才理直气壮提出产权问题。但是,由于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没有将这类风险企业同一般国有企业区别开来,并始终实施同一的“谁投资谁所有”的产权原则,因此除联想之外的中关村第一代创业者始终无其股。他们退休后只能获得微薄的退休金,他们没有资金作天使投资,也就很难把他们的智慧、经验和创业收益转化成新的企业的启动力。

       当前,人们不再提风险企业的产权问题,而是用“股权激励”来替代。但我认为这是两个问题,因为风险企业的产权问题变为股权激励问题以后,风险企业的特征被掩盖了,创业者的基本权益也被忽视了。中关村要想解决好促进创新的制度设计,就需要重提风险企业的产权制度问题,只有把这个问题解决了,才能形成类同于硅谷的良性循环,即民营企业家、创业者成功以后将所获得的产权实施转让,再用转让获得财富去做天使投资,使中关村的创新经济循环起来。

       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就要求首先在中关村打破原有的投资者所有的产权制度。但是中关村的产权改革在十六大之后非但没有推进,反而停止了。不但产权改革停止了,股权激励也不再推进了。

  

       2009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中关村形成创新特区的过程中,促进创新的产权制度将成为其中重要一环。只有中关村形成与硅谷类似的风险企业产权制度,建立好创业者与风险投资商共享产权的基本机制,对中关村第一代创业者创办的企业以更加大胆的方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中关村的创新经济才能实现循环运作并真正发展起来,中关村才能成为“名正言顺”的自主创新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