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房应由非盈利性专门机构“公司化经营”
——新民网2010年3月5日专访
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黄珏,今天是2010年3月5日。参与公共租赁房政策研究的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徐益超昨天表示,目前本市公共租赁房还处于调研阶段,拟于二季度推出建设方案并公示。在充分听取意见基础上出台政策,并在年内实施公共租赁房政策。
相关话题,今天我们连线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
陈杰:……关于公共租赁房,我们这边一个整体的意见是,它是在吸收以前一些经验的基础上,更加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以前我们主要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在98年的时候是认为要占到住房比重的大多数,后来慢慢地被取消了,但是经济适用房一直沿用到现在,还是认为是住房保障主体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我们一开始想得太简单了,而且中国的情况太复杂了,发现经济适用房出现了很多问题。我们中心主要认为,这是一个长期的事情,政府不可能一直包下去。我们认为,首先还是要有一个“公司化经营”,有一个专门化的机构来做,而且这个机构应该是非赢利性质的。它本身也应该是个专业的机构来做这件事,在这个基础上,再跟其他的一些政策配套……(完整内容,欢迎收听音频)
http://podcast.xinmin.cn/2010/03/05/3881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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