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当总理发言人
鲁宁
冯世良委员从医,他历年向政协年会上呈的提案或建议每每紧扣民生和民主两大主旨的具体项。今次政协年会,他所上呈的提案建议推进“新医改”当取消各级各类公立医院普遍存在的“特需医疗”。所谓“特需医疗”本质即为“特权医疗”,要么有权、要不有钱,才能享受带“特”的医疗服务。之所以把“特权”修饰为“特需”,那是为了消解普通患者和民意的反感。
伴随政务缓慢公开,政府机关包括部分党委机关相继设立新闻发言人。但就各级政府行政首脑而言,专属新闻发言人仍系空白。空白能否填补----隶属农工党界别的冯世良委员遂率先“建议在国务院率先设立总理发言人”。
冯委员直陈:国家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时,总理发言人就是总理本人,由总理亲自出面向全国民众发布相关信息。平日里,总理发言人可由指定人士担任。每周或每半月,定期举行例行政务信息发布会。时间可长可短,既可单纯发布政务信息,亦可安排记者提问。
打开电视或翻开报纸的国际版,许多国家均设有总理、总统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向民众或对外发布信息,表达观点、阐述立场。国内民众对国外较普遍的直接代表总理或总统的新闻发布并不陌生。
政务信息公开对中国是个时代话题,直接代表行政首长的新闻发言人不是一个简单的政务信息官职位,而是政务信息公开一整套制度安排的必然组成部分。电子时代,政务网站发布信息,行政机关及党委机关的政务和党务信息发布制度除外,直接代表行政首长的政务信息发布空白,理当得到及时填补。
本次人大年会,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及政务公开时,有三段话被媒体和网友反复引用和评论:一是“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三是“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这三段话是有逻辑关系的,权力运行要见阳光,政府就得接受批评和监督,而要落实批评和监督,知情权的保障和扩容以及保障和扩容的程度,既属约束又系前置条件。设立总理发言人及相应的“直接发言”制度,恰系落实知情权的必要一步。
落实民众知情权尤其是重大民生关切背后的知情权,相关政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统一性很成问题。就以房价为例,今年“两会”前,前后相隔一星期,国家统计局先发布去年房价涨幅24%的数据,随即又发布涨幅才区区1.5%的数据。再以今次“两会”为例,就今年房价调控,住建部长姜伟新强调“房价能稳定,总理都说了,不稳定怎么行,肯定行!不行也得行!”可事隔两天后的3月7日,该部副部长郭允冲再谈房价调控,却声称“调控房价方面,住建部几乎没有什么手段。”再结合政府工作报告谈房价调控政策,百姓究竟该信谁?若有总理发言人制度,这类重大民生政策的解读,理当由“发言人”一个口子发布。
谁当总理发言人----只是“公民表达”的一份期待。就冯委员的此项建议,采纳或不采纳都有可能。但作趋势判断,笔者以为建立总理发言人制度是迟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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