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维:“回家买房”的代表是两会的拆迁队长(时事评论)
洪维
“房价不是我们开发商决定,是由市场来定的。现在说房价高,但没有人叫你去广州买,也没有人叫你去深圳买,你回老家买就可以啊,为什么还要到广州、深圳买?”昨天下午全国人大代表陈华伟这一言论,引发无数争议,80后蜗居一族更是一片反对之声。(中新网2010年03月09日)
“拆”,是指将土地上原有的建筑物或其他必须拆除物拆除; “迁”,是指对原土地使用者的暂时或永久迁移。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拆迁与搬迁的文字游戏国家机器转身变成了拆迁者的利器公民财产受到侵犯,不先进行协商、谈判,却率先动用国家机器,以强制弱。论情理,一个人在一个地方长期居住,有一种文化传承,有一种精神上的眷念。补偿要略高于市场价已经是最低要求了,但就这样的要求却都动辄遭到强制。
评论说,“回老家买房论”是个注定招惹板砖的论调。主要原因有二,其一,从温总理、住建部长到半数以上的委员代表,都认变该打压房价了,这是民意的正常反应,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其二,“回老家”之论大有趋赶草根们“回家去种田”的意思,很歧视、很傲慢。不得不说,这让刚刚被捧起的“人民尊严”很受伤。
听听此位代表的所言,注定就是利益集团培训出来的强制拆迁队长。买不起房回老家没有错,是“蚁族们”自觉自愿的事。而不是撵回家,更不是此人的当头一棒的断喝和仇视。在人代会还有多少被指定的人大代表,动不动就雷人,忘记了人大代表的职责和权力,而成为不代表民众的玩偶。
公共利益难界定“公共利益”被玩弄在了股掌之间正如春晚小品里的台词,一句话的事儿,现实的拆迁里是不是公共利益真成了一句话可以定性的事儿,开发商贿赂地方官员,公共利益的项目通过潜规则的操作在一句话的功夫里就变成了公共利益。股掌之间的玩意儿不战也胜了。
据悉,很多80后蜗居一族表示留在广州、深圳工作是为了在事业上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会,但是毋庸置疑,没有房子的他们让他们感觉没有归属感,仿佛只是在大城市漂浮着的浮萍。他们希望政府能出台相关政策抑制房价,让他们能“居者有其屋”,也让他们停止漂泊,在大城市安定下来。寄望下一次人代会,让拆迁队长般的人大代表回家,才是真正的为民谋利和人民有尊严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