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行业都有灰色收入.......
全国政协副主席厉无畏的表态很爽快,但我百思不得其解,到底怎么规范呢?对此,厉无畏提出了他认为合理的解决之道,即“规范和纳税,把这两个做好了就可以了”。
貌似这是个不错的建议,不过个人认为实施起来难度相当大。按照他的定义灰色,指的是不太透明的收入,比如没有纳入纳税范围的收入。他认为,灰色收入的规范是指两个方面,一是收入必须要上税,不管什么样的收入,符合国家税法要收税的就应该交税;第二,有些收入有一个所谓尺度的问题,比如垄断性企业的经理或高管除了工资外,可能还有奖励或股份收入。
那范围大去了,个人认为,按照这种说法,每个人都会有灰色收入。比如记者去参加XX品牌新闻发布会拿车马费、学生家长为了让孩子受到老师重视而“意思意思”乃至当事人为了案子能利于自己方向发展而“活动活动”,而被动方都有了灰色收入的机会。这只是典型行业的代表,诸如医生、采购人员、售货员等大部分行业都具备操作灰色收入的可能。那么怎么去监测这些灰色收入呢?
既然是灰色收入,肯定是不能完全曝于阳光之下的,也是无法监控的。如果每个人都能按时报税,或者每笔收入都需要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号的话,那很多时候灰色收入就不会存在的。所以即便是规范灰色收入方面的相关条文,最后也是形式大于内容的事情。
社会只要有不同的职业划分、不同等的地位和不对等的法律关系,就注定了会有灰色收入存在。要完全消除灰色收入的问题,需要一个完全平等的空间,但那是乌托邦,根本没有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