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后,据悉,备受瞩目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暂定名,以下简称“新36条”)即将发布。
早在5年前,国务院就已经专门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内容包括加快非公经济发展的36条措施。与非公经济36条相比,这一次新的政策进一步放宽了民间资本准入领域,准入领域由非公经济36条中提出的7个方面,范围更加具体,领域更加宽广。同时,还明确提出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和推动民营品牌“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等两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拓宽了民营品牌的成长空间。
“国进民退”争议中的政策解读
观察人士认为,“新36条”的加快酝酿,正值4万亿元政府投资的经济刺激效应递减,负面效应日渐显露之际,显示国家高层期望藉此激励民间投资入场接棒,驱动经济持续复苏。
此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3月4日出席政协会议时曾表示,在刺激经济政策下,要避免政府投资冲动陷入怪圈,就需要厘清政府以及国有资本投入的边界,同时解决民营资本在各个行业的平等准入问题。
与高层的意图相呼应,民建中央在3月份的全国两会期间提交议案,指出民营经济在高回报率的垄断行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存在市场准入障碍,而传统竞争性行业处于产能过剩状态,民资缺乏有效的投资领域。
在此期间,有关“国进民退”的争议席卷全国。全国工商联1月28日发布的2009年 《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报告》,虽不认可“国进民退”的说法,但承认部分领域存在民营资本“被挤出”的现象。
这份报告援引2008年的统计数据称,目前我国私营控股投资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中只占13.6%,在金融业中只占9.6%,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只占7.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7.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占6.6%。 这些呼吁引起国家决策层的关注。尽管在新形势下再次被寄予厚望,但未来的“新36条”是否能得到比“老36条”更有力的执行,目前尚不明朗。
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非公经济36条出台后的5年,虽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但中国的非公经济依旧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新的政策正式出台后,同样也会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但总体而言,其对于促进中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无疑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和指导意义。
“新36条”拓宽民营品牌成长空间
回首30年中国改革,中国民营品牌既有凯歌前进的时期,又有曲折发展的岁月。历经金融危机的洗礼,中国民营品牌迎来了广阔的生存空间,在我们为民营品牌所取得的成就感到欣慰之时,仍需看到其发展过程中所不能忽视的问题。
造成民营品牌命运多舛的原因有很多,但大致而言可以分为外部制度环境和内部组织结构两个方面。以“制度”与“能力”两分来切入中国民营品牌的成长史,民营品牌面临两类问题:一类是面对市场规则的变化,如何调整自身的内部结构,从而夺取新一轮的战略制高点:而另一个问题就是外部制度环境对民营品牌或抑或扬的影响。
一直以来民营品牌在国有、外资品牌的夹缝中挣扎生存,难以做大做强。首先,在与国有品牌的夹缝中,在国家政策、行业准入、银行贷款、上市融资机会方面,民营品牌丧失了与国资品牌同等的政策支持。其次,在与特权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夹缝中,民营品牌生存环境恶劣。垄断国有企业控制国有资源,把持市场准入权,并借此获得垄断利润,获得多重优惠待遇的外资企业又在全球分工中把控了利润丰厚的技术、资金密集环节,留给我国民营品牌只有微薄利润的成长空间。“资本原罪”加上资源、劳动力成本提升,外部需求逆转,民营品牌的发展依旧艰难。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欣喜地看到一系列扶植政策纷纷出台,民营品牌迎来了崛起的新机遇,而如今放宽民间资本准入的“新36条”对民营品牌来说无疑是一剂“强心剂”,在内需尚需撬动、外需回暖还不明朗之时,“新36条”给崛起中的民营品牌留下了无限遐想。
“新36条”拓宽民营品牌成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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