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抗月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在延安为青年人讲过“恋爱三原则”。那是1937年初秋的一天,在延安的“府衙门”广场,“抗大”的人们像往常一样,列队成排地在场院平地上听毛主席讲课。毛主席过去作的都是长篇演讲、大型报告,全说的是革命大道理。这一回,却专门向青年人讲了“恋爱三原则”。第一个原则即政治上一致的原则。毛主席说,我们现在的革命任务是抗日救国,将来还要实现共产主义,男女之间的爱情首先要有这个基础。我们能爱敌人吗?能同汉奸、卖国贼谈情吗?只有政治上的志同道合,才有可能说到此人可爱不可爱。第二个原则即是双方自愿,绝非单方面愿意。我们主张男女平等,反对男尊女卑,反对大男子主义,更不能有变相的强迫。第三个原则即是不妨碍工作。在青年中要提倡工作第一,绝不能恋爱第一,更不能“若为恋爱故,万事皆可抛”有了毛主席讲的“恋爱三原则”,在延安这个新社会的初始,建立了恋爱的章法,使得当时的青年们在反封建;反旧习之后,在既无家庭控制、也无老辈教诲的新生活里,有了新规则。虽然毛主席讲的“恋爱三原则”,距今已经过去了60多年,但对于今天的青年人来说,也还是适用的。
在革命战争年代,我军的干部都是实行晚恋晚婚的,当时有个“二八团”的说法和规定。据老上将、总后勤部原政委王平同志回忆,事情是这样的——一次会议后,聂帅把他和另一位同志留下,提起了解决团职干部婚姻问题的事情。他说:“现任的团职干部,多半都是红军,年龄也不小了,谈情说爱、成家立业是人之常情嘛。可现在是战争年代,他们又都是在前线带兵打仗的干部,一旦有了家,会不会分心,会不会拖后腿?所以,我想听听你们的意见。”他说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这件事只要处理得好,不但不会影响工作,还能调动干部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聂帅思忖片刻说:“既然这样,我们是不是可以重新做个规定啊!”经过一番议论,最后确定了年龄28岁以上的团职干部可以结婚,于是,历史上就有了“二八团”的说法。临走,聂帅又再三嘱咐他们:“以后干部结婚的事,你们定了就行了。但一定要严格把关,不要搞一阵风。要告诉下面的干部,千万不要把恋爱婚姻当儿戏,双方要有感情基础,捆绑不能成夫妻。一旦结了婚,就不要随便离婚,不要朝秦暮楚。”
大家知道,我们国家原来的副主席王震同志,解放后曾经当过农垦部长。革命年代,他率领的军垦大军大规模的拓荒壮举,使沉睡的北大荒青史留名。来自全军的30万名转业官兵,把血汗洒在亘古荒原上,化为全国最大的农场群,化作一条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大农业之路。1958年,在北大荒,王老主持召开了一次老兵座谈会,他听到了这样的“顺口溜”:“北大荒,好地方,又有兔子又有狼,就是缺少大姑娘。”这反映了复转官兵的婚姻困难。针对这种情况,王老决定安排他们回家找对象,他幽默地说:“你们回去是一个人,回来要两个人,找不到媳妇,就是没有完成任务。”同时,王老还通过四川、山东省委,动员来一大批支边女青年,与转业官兵恋爱结婚。他还亲自主持转业官兵的婚礼。过去有一部很有名的电影,叫做(老兵新传),它所反映的就是我刚才讲的这些情况。后来,王老曾满怀深情地说过:“我参加革命以后,曾经下过无数次命令,但最满意的一道命令,还是让北大荒转业官兵回家找对象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