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杰出企业与普通企业有哪些区别
——答“杰出企业是怎样形成的”之二
(王在安 2010-01-05)
子佑:
那么杰出企业与普通企业的区别是什么呢?
王在安:
在企业总数量中,一般企业的数量高达99%以上,其中生存型一般企业又要占到90%以上,在一般企业中具有一定发展能力的优秀企业不会超过10%。在所有企业中,真正可以称得上杰出企业的,不会超过1%。也就是说,99%以上的企业,都是一般企业,其中包括普通的生存型企业和有一定发展能力的优秀企业。
生存型企业占据了企业总量和一般企业总量的绝大部分,其发展规模有限,不具备持续成长性。我们平常所见到的绝大多数中小型企业都是这种普通的一般生存型企业,某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其实也是这种一般生存型企业。
在一般企业中,那些优秀企业是具有一定成长发展能力的一般企业,其发展规模主要受自身经营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限制。这类可以称为优秀企业的一般企业,有的甚至可以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在充分竞争的市场领域中发展成为大型企业集团的那些企业,或者规模虽然不算大,但能够长期保持优良业绩的企业,通常都具有这种优秀企业的品质。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杰出企业的成长发展是没有自身限量的。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杰出企业的成长发展,不象一般企业中的生存型企业或一般企业中的优秀企业那样,要受到自身经营管理决策能力的限制,它们的成长发展主要是受外部市场规模和市场竞争环境的限制。也就是说它们总是能够随着市场的扩张而不断地发展壮大,没有止境。所以,杰出企业是有可能随着市场的变化和成长而不断变化和成长壮大的企业。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杰出企业的持续发展成长能力是无限的。
除此之外,杰出企业与一般企业相比,还有一些其它的不同之处。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不同之处,就是企业的组织结构和治理结构不同。
比如,在许多一般企业的组织结构和治理结构中,或者没有董事会,或者董事会形同虚设,甚至在许多优秀企业中,董事会也是形同虚设的。改革开放以来,被媒体大力宣传的一些优秀企业,经过十多年、二十多年的发展,从亏损到盈利,从小到大,发展成为年营业额几十亿元、几百亿元,甚至上千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从形式上来看,这些公司有着完善的企业组织和法人治理结构,有一个强大的董事会,在它的董事会中不仅有内部董事,还有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但是,只要这些公司的董事会在事实上实行的是“一票就是全票”的决策机制,那么这样的公司就是事实上没有董事会,它的董事会就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那么,什么是“一票就是全票”的董事会机制呢?按照法律章程规定和企业科学治理规则,董事会必须实行一人一票制的决策机制。但是,在事实上实行“一票就是全票”决策机制的公司里,董事长与其它董事的关系并不是一人一票的平等决策关系,而是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在这样的公司董事会里,虽然可以“百家争鸣”地讨论问题,但是真正决策时,则是“一票就是全票”,即“老板”一旦发表了意见,其它董事就会放弃不同意见,或者虽然不放弃也不可能发挥决策作用了,更不能改变“老板”一票所做出的决定。
杰出企业的老板是非常敬畏董事会的,实行的是真正的一人一票决策机制。而在一般企业,其中包括那些一般企业中的优秀企业,处于“老板”地位的企业领导人事实上是不敬畏董事会的,它们的董事也并不认为自己与“老板”是一人一票的平等决策者,在“老板”面前,就是一个下级心态,这是造成“一票就是全票”,董事会虚置的重要原因之一。
董事会是干什么的?董事会是企业最重要的决策机构。它最核心的职能,就是管理好董事长和以总经理为首的高管人员,避免董事长和以总经理为首的高管人员犯错误,干坏事。杰出公司与普通公司和一般的优秀公司最重要的区别之一,就是董事会的质量不同,董事会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董事会的决策机制不同。
在许多企业,由于董事会有名无实,形同虚设,或者是事实上行使“一票等于全票”的决策机制,或者是搞平衡的维持会式的董事会,这样的企业有可能成为一般企业中的优秀企业,但注定不可能成为杰出企业。这类企业的重要缺陷或特征之一,就是凡是比现任董事长兼CEO(或总经理)素质更高、品质更好、能力更强的人,通常都是被淘汰的对象,是不可能被选拔来接任董事长兼CEO的。事实上,在我们国家,许多被媒体称为优秀企业的公司,其董事会在选拔公司高管人员时,往往只选拔比现任公司领导人的品质、素质、能力更差的人担任重要职务,而将比现任公司领导人的品质、素质、能力更强的人才淘汰出局。这正是这类企业不可能真正具备“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竞争优势”,因而不可能成为杰出公司的重要原因之一。
所以,这样的公司无论过去和现在多么优秀,也不可能发展成为杰出公司。只有那些拥有令任何人都不得不敬畏的优秀的董事会,拥有先进决策管理机制的董事会,才拥有能够选拔出比现任领导人的品质、素质、能力更优异的人担任公司最重要的领导职务的董事会,才有可能使自己的公司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保持“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竞争优势”,并最终成为被历史和市场公认的杰出企业。
子佑:
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应当追求这样一个目标:建立一个非常杰出的董事会,形成一个由非常杰出的董事会主导的企业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呢?
王在安:
事实上,绝大多数生存型中小企业并不需要一个非常杰出的董事会和非常杰出的董事会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因为企业的业务比较单一,经营管理信息较少,管理决策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并不复杂,只要老板本人素质较高,比较优秀,就可以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维持企业的生存。
即使是一些非常优秀的大中型企业,也不一定必须得有一个非常优秀的董事会和非常杰出的董事会治理结构及决策机制。只要创业企业家本人非常优秀,在自己经营管理的这一二十年、二三十年、甚至三四十年里,能够保证公司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实现公司的成长目标,就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能够为公司创建一个保障公司成长成为杰出企业的先进理念、机制和杰出的董事会治理结构,从而使企业具备“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竞争优势”的企业领导人,确实太少了。这样的杰出企业家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这正是虽然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很多,但是杰出企业却是非常罕见的重要原因之一。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