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善应对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就会吃亏


  不善应对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就会吃亏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2010年4月12日发布了“2010年第一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四川巴中“全裸”乡政府排名第一,贵州安顺警察枪击致死案排名倒数第二,山西问题疫苗事件排名垫底。(4月12日人民网)

  报道称,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显示, 政府表现越出色、应对越得体则得分越高,反之则得分越低。最终依据各项表现综合所得总分,得出蓝、黄、橙、红四色级别,警报程度相应由低到高。 江苏常州环保局“批评有奖”的做法是此次的“正面”典型,而贵州安顺警察枪击致死案、山西问题疫苗事件,却因政府应对严重失当、存在重大缺陷,被红色示警。

  什么是网络舆情?国内已有研究对舆情进行了界定,但尚未形成共识,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王来华研究员在国内最早对舆情进行系统性定义:“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项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国家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刘毅在此基础上扩充了舆情所指向的主体和客体,认为“舆情是由个人以及各种社会群体构成的公众,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和社会空间内,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公共事务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意愿、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该定义明确了舆情的主体、客体和本体,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趋向于对任何时间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从而为舆情的定义赋予了新的内涵。

   舆情基本解释可以算作为“舆论情况”的简称,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民众对社会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它是较多群众关于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等等表现的总和。而我们这里所说的舆情指的是舆情中的网络舆情,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在互联网空间的映射,是社会舆情的直接反映。传统的社会舆情存在于民间,存在于大众的思想观念和日常的街头巷尾的议论之中。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大众往往以信息化的方式发表各自看法,网络舆情可以采用网络自动抓取等技术手段方便获取,效率高而且信息保真(没有人为加工),覆盖面全。

  互联网在全球范围内的飞速发展,网络媒体已被公认为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网络成为反映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之一。网络环境下的舆情信息的主要来源有:新闻评论、BBS、聊天室、博客、聚合新闻(RSS)。网络舆情表达快捷、信息多元,方式互动,具备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决定了网络舆情具有以下特点直接性、突发性、偏差性。网络舆情是由于各种事件的刺激而产生的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人们对于该事件的所有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集合。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梳理的2010年第一季度十件“舆情热点事件”,仍旧按照“政府响应、信息透明度、政府公信力”3个常规指标,以及“动态反应、官员问责、网络技巧”3个特殊指标,对地方政府应对、处置能力做出评估,人民网已经推出了4次的“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 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作为舆论监督的一种形式的“应对网络舆情排行”属于一种“软指标”,反映出领导干部能否真正尊重民意,甚至直接关系官员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从近年网络热点事件可以看出,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越强,工作就会越主动,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也就越强。相反,处理不好,应对不及时,会给党和政府形象带来损害,正确、快速的进行舆论引导,便成为控制舆情的首要任务,这是网络问政的一个基本功。许多事实证明,不善应对网络舆情的地方政府就会吃亏。

 网络舆情面前不能止于“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