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这样的新闻:
“4月13日,有报道称,日前召开的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传出消息,目前证监会已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但需满足6个条件: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最近3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笔者看到此新闻,不禁要思考一番。
如果此规定真正出台,不知会有多少大型上市公司分拆多少下属子公司上市。比如中移动或者中国银行这样的大型上市公司,完全可以把IT、信用服务、飞信业务、手机报等所有的下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出百个神州泰岳也是小事情。
为此,笔者想到两个问题,一是该措施是否为国有资产流失提供渠道?二是是否已经没创业板公司符合条件上市了?
先说第一个疑问:
上市公司分拆下属子公司上市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子公司在上市公司的母体内孕育,母公司动用一切资源把子公司包装上市,而后切出一块,把精华的高新科技部分包装上市,控股权由谁掌握?这一规定与国资委的相关规定互相抵触。如果分拆上市的公司出现问题,这些股东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把成本转嫁给母公司。这是很明显的上市公司分拆进入创业板损害了普通投资者的利益。投资者为了母公司撒了大把金钱,坐等大蓝筹起飞,不料转眼之间,上市公司净利润中的50%、上市公司中成长性最强的部分,有可能成为另外一家上市公司,被其他投资者摘了桃子。
也因此,创业板分拆上市可能成为腐败之源。虽然政策规定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但是请问证监会用什么手段保证分拆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东不是某某高官、某某高管的远亲或者利益相关人?从李莉事件、从上投摩根与兴业证券涉嫌“老鼠仓”事件,我们无法对监管效率与监管的自律性抱以过高的期望。
第二个疑问是我们也讨论一下。
中国难道没有民间的创业板资源吗?多得很。各地中小企业藏龙卧虎,在单项技术能力或者营销能力上占据市场前列,而各地的上市储备库中资源非常丰富。
中国创业板才多少时间,而笔者在最近三年内接触的创业企业以及投资商不计其数,可是笔者似乎看到很多的企业符合目前创业板规定,只是没有上市。
也许这些企业目前是不知道怎么上市,或者还停留在传统经营情况下,对资本运作与资本市场不了解,但并非没创业板合格的企业。
既然上面两个疑问产生了,那么管理层是为什么呢?缺少创业板的上市资源吗?一定不是,如果说符合条件,有成千上万个企业可以进入创业板。
所以笔者认为,必然是某些大型国有上市公司与管理层勾结,为了自身利益,创造自己腐败的条件。
或许,还有更不让人知的其他卑鄙目的……
当然,笔者只是个人意见,是对是错,笔者自己也不清楚,只是感觉不对,只是有问题,所以目前只两个疑问。
上述仅代表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