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政策出路
国信联合律师所 王卫律师
房价越调越涨,今年再次得到验证。今天两会上,中央高层坦诚要管好房价,然而就在两会结束第二天,北京地王两次刷新,国家统计局4月14日发布的报告指出,3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7%,其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15.9%。
2009年,财政部数据显示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为14239.7亿元,比上年增长43.2%;2009年11月29日,成都唐福珍为阻止拆迁,自焚身亡;2009年,《蜗居》热播,蚁族流行;2009年,“两代人凑钱买房30年失去尊严”的故事频繁上演;2009年开发商、炒房者赚得盆满钵满。2009年,房价抢尽了风头、占尽了风光。
房产牵涉太多,也牵连太多。地方政府既是房地产交易的参与者,又是房地产政策的执行者,双重的角色总是让中央的政策大打折扣;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经营造就了供需不平衡,地价只会在拍卖中率刷新高;拆迁户所代表的私权与政府所代表的公权,一旦交锋,私权注定的是惨败的结局;扼杀小产权房的背后是保住商品房的高价。
一切看似死局、困局,只因利益在作怪!才掩盖了出路。国家调控政策受制于土地财政,总是击不中要害。作为一个旁观者,思考出以下出路:
一、通过城乡统筹规划,保障基本农田。
我国人口多,粮食生产一直是国家长久大计,为了解决国人的吃饭问题,需要保障基本农田,防止耕地被肆意改成建设用地。但是既然国家可以征收耕地后出让给开发商,也可以通过城乡规划,区分土地用途,制定不同的政策。对于耕地,禁止改变土地用途,对于建设用地,允许直接进入市场交易,此不违背保障耕地的宗旨。
二、还权于民,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直接上市交易。
按照普世的物权原理,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同是土地的所有权人,国家可以出让土地使用权,而集体组织却被剥夺了处分权,这是不道德的,也是不正义的。集体土地只有先通过国家征收转变成国有土地后才能上市流转,这必然导致国家垄断土地使用权一级出让市场,垄断规避了竞争,同时造就垄断者的暴利。总结中国的经济改革,垄断的市场价格一直居高不下,譬如电信、石油、石化;而竞争的市场,呈现物美价廉,譬如电器。
从征收程序来看,宪法仅授予国家在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并且给予充分补偿后才可以征收私人财产,但是眼下的征收集体土地,有多少是公共利益需要,有多少给予了充分补偿?可见很多政府征收行为都是违宪的,只可惜,宪法无法抗衡国务院条例。
集体土地一旦可以上市流转,必然增加土地供给,而且能否培养竞争,拉低低价。
三、开支土地流转增值税、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得税,替代土地财政。
自从财税改革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严重失衡,为了保障政府运转和实现政府职能,地方政府打造土地财政的策略,通过卖地供养政府。土地财政激发地方政府更多的利益冲动,变相执行中央调控政策。
开支土地流转增值税,既可以增加政府财税收入,也可以打击炒房者。地方政府从土地流转中脱离,才能切实调控房地产市场。
集体经济组织出让集体土地使用权,其所得收入应当依法缴纳所得税,此项也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收入,同时由于税本身的法定性和固定性,又能给纳税人一个明确的预期,避免灰色开支。
四、政府建设公租房,保障低保户有房住。
政府不能也不应该解决所有人的住房问题,让市场解决大部分人的住房需求,政府解决低保户的住房需求。这样既有效率又体现社会正义。
政府利用土地流转增值税收入兴建公租房,出租给低保户。在公租房和廉价房上,还是回到政府职责上,政府解决的是居住问题,而非房产问题。一个人、一个家庭的财产收入状况都是变动的,俗话说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一旦公租房的租户财产状况好转,不再符合租住公租房的条件,国家就可以收回公租房,另行租给他人,可见公租房能够最大化解决低保户的居住权。廉价房一旦出售给低保户,其所有权即属于此人,即便此人日后发达,国家也是无法收回廉价房的。可见廉价房虽然实现了部分低保户的房产梦,但是却是牺牲其他低保户的居住权为代价的。
五、完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确保老有所养。
土地不单是生产资料,对于农民来说,还有基本生活保障的意义,假如农民失去了土地,他们靠什么养老?几千年的封建朝代更替的根源是土地的高度集中,是农民无地可种,这也是毛老总结的教训,土地公有,不能转让。温总理叫停重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也出于此考虑。在农民没有社保时,失去土地后,势必危及社会稳定。因此需进一步完善社保体系,提高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以上仅是原则性的措施,若要落实,还需进一步细化,譬如,如何保障土地规划部门制定规划时,不受利益干扰,如何保障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与开发商公平交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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