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战略性规划与石材应用技巧
天然石材对城市的整体品位提升起着重要作用。
城市园林在城市战略规划中应该广泛使用石材。
下面对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从工作对象和内容来看, 可以将其分为两个层面的规划, 即第一个层面将城市作为一个整体空间的城市战略性规划; 以及针对城市局部地段空间建设的第二层面的控制引导性规划。 第一层面的规划在各国可以有不同的名称和编制方法, 如总体规划、综合性规划、城市用地规划、概念规划和结构性规划等等, 反映的是城市政府的行政过程中, 在城市土地空间方面的执政纲领和政治意志。 第二层面的规划是城市局部地段空间及其周边土地上的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各种利益的相互平衡关系的反映。 由于它们代表的是一种维持城市公共生活的游戏规则, 在现代国家政治中, 这种利益平衡必须通过立法程序, 以便在相当长的一定时段内稳固下来。
两个层面的规划表面上是其空间范围的大小不同和深度不同, 容易被人简单地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但其本质则是反映两种不同意志力的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城市规划。 从分类上看, 这两年在国内盛行的“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属于第一类型的规划。英文中Strategic Ur2ban Planning , 即“城市发展战略性规划” , 被中文译成为“城市战略规划”是存在误导的, 这种“新”的规划编制形成其实是城市战略性规划的一种。 我们建议称目前这种方式的规划为“城市发展空间战略规划研究” , 明确指出这种规划的从属地位和学术地位。如果有意把 “UrbanStrategic Planning”译成“城市发展战略规划” , 如何处理与原有的总体规划关系, 只有两种可能的解释: 第一, 在学术上通过新名称的 摒弃传统国标的“总体规划”中不适应时代发展,不符合客观城市发展需要的繁文缛节, 追求城市战略性规划的本质内容, 即重大的、长远的、宏观的关键问题, 这是一种良性解释; 第二, 在国内规划市场通过新名称的导入, 进行商业炒作,在编制总体规划的城市中避开法定修编年限和规定限制, 再获取一笔规划费用, 这是一种恶性解释。
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与城市发展空间战略规划
城市规划名称的导入过程中, 包括民国时期以及今天的台湾地区和日本、韩国所用的“都市计划” , 都没有将其名称上的城市或都市, 与其实质工作对象的城市空间吻合起来, 实际上城市规划长期处在一个名不符实的状态下运行。这种情况也同样存在于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之中。其出路总体上有两个。第一, 让专业名称向实际工作内容靠拢, 即称为“城市空间规划” , 这种做法强调了学术的严谨性, 也是德国、英国和法国的学界长期坚持的做法, 即称为“Raumplanung”或“Spatial Plan2ning” 。 第二, 把实际工作内容向名称靠拢, 即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战略应包括城市发展的社会与城市发展要素, 这正是1970年代后各国规划界的发展主要潮流。 对此一个严肃的规划学者必须作出回答, 避而不谈这个问题是不可能的。城市空间是城市发展其他五大要求的载体。这五大要素是城市经济、城市社会、城市生态、城市历史和城市技术进步。假如把这五大要素的发展称为城市发展中的“主戏”的话, 城市的土地和空间的发展就是支撑这五台戏演出的“舞台” 。如果对“戏”没有充分的理解、对唱戏的空间需要不清楚, 是不可能搭建一个强有力的“舞台”支撑系统的。相反良好的“舞台”支撑条件也非完全的被动, 它可以引来好“戏” ,起到一个“好戏”连台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