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步亮:国十条房产新政将引发房地产地震


   刚从上海、杭州等一、二线楼盘考察回来,一打开家里电脑,各大网站正热载国务院而非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发〔201010号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我有一种无可名状的兴奋,似乎房地产真正的亲民新政时代来临了!

   国务院这次的房产新政,一反以前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柔和论调,而是文件标题的关键词就很“雷人”——“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很有趣的是,文号是10年的10号,而房产调控的条文也正好10条,3个“10”的巧合,是否寓意这次的新政真的“十全十美”呢?!

   我要罗嗦一句的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是“制止”房价过快上涨的释义,比先前的所谓“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即“压制、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动真碰硬”的多了,很猛,很强烈,很有行政命令的亲民旨意。

   为房产新政的亲民时代之来临,而鼓与呼!!!

   让亲民的房产新政来的更猛烈些吧!!!

   既然是房地产新政的国10号又是国10条,我以普通市民的身份对国10条做对应的10句肤浅的注脚:

   一,把住房问题纯粹的看成是经济问题的官员是不及格和不称职的,它“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对“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之认识只有小学生的水平。

  二,稳定房价和保障民生住房像“矿难”等监控不力一样予以“考核问责”地方政府,真棒,但愿不走过场,不是形式。

  三,对一、二、三套及以上购房者“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目前是很有必要的,我曾经梦想般的提过,对多套购房者拟按“侵占公共资源罪”论处,对调控不力的房地产官员拟按“渎职、包庇、通奸”等罪名论处。

  四,房地产税是否将全国风行,增值税是否是彻底清算,“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是否会缩小贫富差距,我们将拭目以待!

  五,“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会影响全国18亿亩耕地红线的命根子吗?“依法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会动真格吗?“抑制居住用地出让价格非理性上涨”会减少或杜绝“地王”吗?

  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是否是普通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三七开”?让30%的普通商品房自由发挥,而让70%的民生住房政府操盘吗

  七,“保障性住房建设”是贫困户和低收入者的福音,政府、社会、开发商、市民都不会有意见,谁有意见,谁的良心应该被狗吃掉!

  八,“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似乎每次的文件都有影子,可在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利益捆绑面前,一直显得苍白无力,倘若治标不治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我想病魔不会根除,还会引起绝对的后患。

  九,中庸之道耍太级般的“预售许可”何时退出历史舞台?利民锄奸的“现房销售”何时拉开序幕?

  十,信息公开还用教吗,早该如此,房产局、统计局、国土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在此方面做的很不到位,应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公开土地、房价等相关信息,不要“躲猫猫”,更不要昧着良心瞎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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