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宏观经济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新闻要点: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印发后,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上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二)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二、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四)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国土资源部要指导督促各地及时制定并公布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并切实予以落实。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要依法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对收回的闲置土地,要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在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同时,探索“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等出让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让价格非理性上涨。
(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各地要尽快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快对普通商品住房的规划、开工建设和预销售审批,尽快形成有效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城乡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将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开竣工时间、违约处罚条款等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确保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结构比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到位。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七)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尽快下达年度计划及中央补助资金。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确保完成计划任务。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中央以适当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国有房地产企业应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包括各类棚户区建设、政策性住房建设),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
五、加强市场监管
(八)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和清理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并限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新购置土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国有资产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九)加大交易秩序监管力度。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清理,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取消经营资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范发展租赁市场。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处理结果要于2010年6月底之前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抽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十)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统计部门要研究发布能够反映不同区位、不同类型住房价格变动的信息。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调整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果,引导居民住房理性消费,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房价冲顶挑战政府极限 住建部严令稽查国四条
新闻要点: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数据称,今年3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7%,其中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4.2%,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5.9%。房价的快速上涨,体现最明显的城市是北京。据链家地产机构统计,通州二手房成交价格3月初在14000元/平方米左右,而3月底已经达到2.1万元/平方米。北京二手房市场也出现了暴涨情况。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发布数据,今年3月份北京二手房成交1.3万套,成交均价15692元/平方米,成交量同比上涨32.5%,同比成交价格上涨65.5%。
3月份房价上涨再创新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终于出手:4月13日,住建部召开遏制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差别化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的执行力度,严控炒房等行为。对于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价格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严格查处。
一份住建部2010年稽查工作安排计划中表明,住建部将于4月份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安排对地方政府落实"国四条"内容的稽查情况。而在9月份,住建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去抽查地方查处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
接近住建部专家表示,上述举措在于迫使地方政府取消2009年出台的一些鼓励性救市政策。目前各省区政府都表示与中央高度一致,一起出台落实“国四条”的地方政策。
如果地方政府能全部取消2009年出台的地方性救市政策,则对房地产市场来说,是一个调控口径的大转变。因此,住建部的专家认为,住建部稽查地方落实“国四条”的工作,对稳定房地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3月份房价上涨再创新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终于出手:4月13日,住建部召开遏制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地方政府与中央步调保持一致,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趋势。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下一步要着重加强对商品房的需求管理,在房价上涨过快或住房供应不足的城市,要限制购买多套住房或大批量炒房的行为。
各省区住建厅已经接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安排表”,其中提出4月份将对各地贯彻落实“国四条”的情况进行检查。
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表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提出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推进保障房建设等四大举措。
房价冲顶
4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称,今年3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7%,其中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4.2%,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5.9%。
北京链家地产分析师张月表示, 2010年3月份数据与2月份数据环比,仍然可以看出3月份是全国房价大涨的一个月。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今年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0.7%,涨幅比1月份扩大1.2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9%,涨幅比1月份缩小0.4个百分点。
今年2月份,全国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3.0%,涨幅比1月份扩大1.7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3%,涨幅比1月份缩小0.4个百分点。今年3月份新建商品房价格涨幅则比2月份数据扩大2.9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新建商品房当中,9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价格涨幅比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房价涨幅更快。张月表示,这说明"恐慌性购房"因素对自住性需求的购房者影响比投资者更大。
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今年3月份,与去年同月相比,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上涨1.3%;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5.9%,其中普通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5.1%,高档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8.5%。90平方米及以下的新建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9.0%。
挑战政府忍耐限度
房价的快速上涨,体现最明显的城市是北京。据链家地产机构统计,通州二手房成交价格3月初在14000元/平方米左右,而3月底已经达到2.1万元/平方米。北京二手房市场也出现了暴涨情况。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发布数据,今年3月份北京二手房成交1.3万套,成交均价15692元/平方米,成交量同比上涨32.5%,同比成交价格上涨65.5%。
关键的变化还是发生在3月份。今年一季度,二手住宅成交量为20556套,比上年同期增长15%。仅3月一个月就成交了13268套,追平去年二手房销售最火爆的11月和12月,一扫今年前两个月的低迷观望态势。去年11月和12月分别成交13392套和12537套。和相对低迷的2月相比,3月成交套数增长3.8倍,比上年同期增长40%。
2009年的房地产行情同样是以3月份为分水岭,出现了暴涨的行情。国金证券的一份分析报告指出,3月份全国主要城市房价再度普涨,预示着房地产市场买卖双方博弈结束,市场再度回到卖方市场。
据链家地产机构统计,北京市房价大幅度上涨,出现在3月15日以后,也就是今年"两会"结束之后。市场普遍预期"两会"之后房地产市场会出台大动作调控政策。然而,大动作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并没有出台,全年7.5万亿元的信贷规模投放依然宽松。
面对迅速上涨的房价,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首席经济师祝宝良在"春季房展"上表示,今年房价上涨压力依然很大,不过政府能忍耐的房价上涨幅度在10%以内。否则不排除央行会在5月份提前实行加息。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房价上涨给政府带来大的政治压力已经很大。“蚁族”、“柜族”等因房而出现的社会问题,已然让中央政府对遏制房价快速上涨,坚定了决心。
4月13日,北京银监局已经发布政策,严控二手房贷,不仅实行先抵押后贷款政策,还严控二手房贷的成数和利率。如果家庭购买二套及以上套数的住房,其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已经不大。
稽查“国四条”落地实况
4月13日召开的住建部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分管房地产的副市长、秘书长们,也被邀请参加电视电话会议。这一安排正是为了让地方政府对房价问题引起高度重视。
齐骥表示,各地要加强差别化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的执行,严控炒房等行为。对于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价格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严格查处。
当天的电视电话会议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罗应光作为地方代表进行了发言。其发言中也表示,云南省要严格落实“国四条”内容,履行维护房价稳定的责任,抑制投资性购房需求,增加普通住房的有效供给。
与此同时,天津、河北、甘肃等地也在近期纷纷出台地方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意见。其中内容均是落实“国四条”的具体内容的细化,根据地方情况,稍有变化。
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专家表示,目前稳定房价的任务已经安排省级政府负总责,地市政府抓落实。但是具体如何考核地方政府,还是一个难题。
例如,房价上涨幅度多大算是“房价上涨过快”。这一定义本身就很难界定。但是在中央政府的压力下,各省区政府已然采取行动。
一份住建部2010年稽查工作安排计划中表明,住建部将于4月份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安排对地方政府落实"国四条"内容的稽查情况。而在9月份,住建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去抽查地方查处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行为。
接近住建部专家表示,上述举措在于迫使地方政府取消2009年出台的一些鼓励性救市政策。目前各省区政府都表示与中央高度一致,一起出台落实“国四条”的地方政策。
如果地方政府能全部取消2009年出台的地方性救市政策,则对房地产市场来说,是一个调控口径的大转变。因此,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专家认为,住建部稽查地方落实“国四条”的工作,对稳定房地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二、 重庆地方经济
重庆投资14亿组建最大农产品集团助两翼增收
新闻要点:市供销总社相关负责人称,市供销总社将现有的农资、农产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和新合等五大集团整合,组建重庆农产品集团公司。该集团将以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市场、冷链仓储、村级农产品集散地及小型冷库等项目建设为重点,打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龙头企业。
据悉,该集团将组建10个区域性农产品营销专业公司,组织销售本市农产品。并利用已建立的重庆农业生产综合服务网络平台,把全市涉农的生产、加工、销售、流通企业整合起来,争取三至五年内打造“重庆的阿里巴巴”,实现每年农产品网上交易额20亿元。
与此同时,该集团还将整合全市80%的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营销体系,实现全市20%的农产品由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预计到2012年,经营规模将达到50亿-80亿元。目前,重庆农产品集团公司的组建方案已上报市政府。
市供销总社相关负责人称,市供销总社将现有的农资、农产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和新合等五大集团整合,组建重庆农产品集团公司。该集团将以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市场、冷链仓储、村级农产品集散地及小型冷库等项目建设为重点,打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龙头企业。
据悉,该集团将组建10个区域性农产品营销专业公司,组织销售本市农产品。并利用已建立的重庆农业生产综合服务网络平台,把全市涉农的生产、加工、销售、流通企业整合起来,争取三至五年内打造“重庆的阿里巴巴”,实现每年农产品网上交易额20亿元。
与此同时,该集团还将整合全市80%的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营销体系,实现全市20%的农产品由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预计到2012年,经营规模将达到50亿~80亿元。目前,重庆农产品集团公司的组建方案已上报市政府。
市农垦集团拟投资9亿元,实施1000万只城口生态“山地鸡”、黔江区等2.5万头生态奶牛养殖、2000万粒马铃薯原种脱毒中心和6000亩原种繁育基地等项目,帮助“两翼”7万农户实现万元增收。
今年起,渝惠食品集团将在“两翼”每个区县做三件事——建一个农产品批零市场,目前石柱300亩农产品市场已动工;建一个禽畜加工厂,把加工的产品通过集团三级市场体系直接销售;在主城建设终端农贸市场,解决“两翼”农产品在主城的终端销售问题。
三、 银行业要闻
央行银监会敦促银行落实房贷新政
新闻要点:16日,央行行长办公会要求,央行各分支机构从即日起严格按照国务院政策要求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同日,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要求,实行动态、差别化管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央行行长办公会要求各分支机构细化贷款操作细则,并积极做好政策执行情况监测和执行效果评估工作,及时报告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要求,防范房地产信贷业务各类风险。银监会表示,将根据市场、区域和借款人信用状况,贷款利率严格按风险定价,对首付成数实行动态、审慎管理。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确保购房真实自住与交易背景,贷前审查应履行“面测、面试和居访”程序,严厉打击假按揭,制止加按揭以及非法集资行为。同时表示将加强对土地开发贷款、房地产开发商贷款的审慎性监管。
16日,央行行长办公会要求,央行各分支机构从即日起严格按照国务院政策要求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同日,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要求,实行动态、差别化管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央行行长办公会要求各分支机构细化贷款操作细则,并积极做好政策执行情况监测和执行效果评估工作,及时报告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要求,防范房地产信贷业务各类风险。银监会表示,将根据市场、区域和借款人信用状况,贷款利率严格按风险定价,对首付成数实行动态、审慎管理。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确保购房真实自住与交易背景,贷前审查应履行“面测、面试和居访”程序,严厉打击假按揭,制止加按揭以及非法集资行为。同时表示将加强对土地开发贷款、房地产开发商贷款的审慎性监管。
国务院14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截至16日发稿时止,记者从北京多家银行了解到的情况显示,目前工行已宣布从16日起正式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新签订合同和审批的个人住房贷款实行新规。而建行、中信、光大、招行、民生、华夏等银行虽尚未开始实施新规,但均表示将很快执行。
建行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尚未接到执行新政策的通知。华夏银行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有关二套房贷政策需要等通知,因此无法向客户告知相关信息。光大银行的人士表示,房贷的首付比例和利率要到放款时才能确定,因此,如果目前尚未进入放款程序的房贷项目,估计均要实施新政策。
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人士表示,目前尚未接到执行新房贷的通知,但是预计相关细则将很快出台。当记者询问如果下周一办理放款的话,是否能按旧政策执行时,对方表示,要做就尽快,但是下周是否还能执行四成首付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