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消费税”的提法,是荒唐的


今日《新华网》一篇题为《个人住宅消费税或近期开征 上海重庆成首批试点》的文章披露,记者从接近财政部的权威人士处了解到,目前《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已经由财政部税政司着手修订,或将在近期内公布试行。另一方面,住建部也将“限购”权限下放给地方政府。

应该说,未来对房地产持有阶段征税,还只是按照目前的房产税进行一定的修改,最多将目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

但媒体所引“住宅消费税”却是十分荒唐的。因为,中国的住宅始终被定位于投资品,从未定位为消费品。在中国,住宅消费仅指租赁市场。

所以,媒体这么做,完全是哗众取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