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解体的根本原因
前苏联解体的根本原因是专制体制周期式自我解体的结果,是有其历史必然性的。其它的因素只是一个个促进因素罢了。
其实苏联向中国古代封建王朝学习,是不至于那么快的解体的。例如统一用儒家思想,闭关锁国,不允许用手机,上网,不能有言论自由,大搞文字狱,用残酷的刑罚镇压反抗者,严格搞封建等级制度,实现民管民,民制民,父亲管儿子,丈夫管妻子。运气好的话专制制度可以持续几百年。
封建专制制度无法实现自我进化,这注定了它必须以周期式政权更替的方式存在。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结果就是特权腐败盛行,诸侯割据,特定利益集团兴起,官民对立,大规模社会动乱的爆发。封建帝王不是不想反腐败,只是至上而下式的方法如钦差巡视制度,以官管官制度起不到多大作用,明朝时期的朱元璋是出名的反腐败的皇帝,尽管使用了残酷的刑罚,结果仍然用处不大,明朝仍然逃脱不了灭亡的结果。
民主国家不一样,民主即为民治,政府、制度、法律始终是民治的结果,因此民主政权得以长期持续下去。而封建专制国家的政权、制度、法律始终是为少数利益集团服务的,所以在中国古代封建王朝,大规模的屠杀平民以及大规模的饿死人等极其不人道的事情时有发生。封建专制政权被推翻只是时间的问题。尽管有有识之士例如王安石等实施改革来试图挽救封建政权,但是由于触动特定利益集团的利益,改革失败是必然的,除非实现政治制度的根本变革。
苏联的解体导致了国家的混乱,导致了国家经济的崩溃。这并不是说苏联的西式改革是完全愚蠢和失败的,只是苏联没有那么幸运,没有大经济学家的出现,在新自由主义的影响下,其经济崩盘是意料之内的事,这次世界经济差点崩盘也是拜新自由主义所赐。
民主制度的实施不是那么简单的,它并没有一个标准形式。民主制度的基础设施应该要完善,其一就是法律,正义公平的法律能够保证民主制度稳定的运行,民主意味着允许异己人士的存在,但不意味着动乱的发生。示威游行是允许的,但是必定要以和平的方式出现,否则,一旦出现打砸烧抢的现象发生,则警察立刻就可以实施抓捕,因为公平正义的法律是民众制定的,极少数人违法法律必定要受到惩罚,这也是民众制定法律的初衷。其二就是要有文化、道德、宗教和精神信仰的支持,美国民主在美国有效,但是把它移植到其他国家则未必有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其它国家缺乏相应文化的支持。如果说民主是形,则文化就是魂。美国文化是南北战争打出来的,不死伤60多万人,不死几个总统,没有黑人民权运动,没有长期的社会动荡,美国人就不会知道民主、人权、自由、公平、正义的可贵之处,美国精神也就不会存在。文化精神是能够引起民族共鸣的,无法形成民族共鸣的一些主义、思想是不能形成一个国家文化精神的。对中华民族来说,从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孙中山、到毛泽东以及无数先烈们为了国家崛起而无私奋斗的精神可以形成中华的文化精神,能够引起共鸣。最后就是要提高民众的素质。民主不是无政府主义,不是文革,更不意味着动乱,民主必须要在法律框架内实施,凡是违法法律的一定不是民主。
经济不发达不是实施专制的理由,事实上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基本实现了或正在实现民主制度。经济发达是民主的结果而不是民主的原因。主张经济高度发达以后再实行民主是不合理的。因为改革不触动少数人的利益,只会越改越窄,改革的压力只会越来越大,只有逐步实现民主体制,经济改革才不至于出现停顿,甚至是失败,经济才可能飞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