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欺诈事件闹得动静似乎很大,感觉很沉重。前阵子在一些内部场合,我几次提及应该调查美国公司特别是投行像高盛这样子的机构在中国的不当商业行为,作为反制美国的武器。不曾想,中国没去动手,美国自己动手了。因此把去年年中在《金融时报》的一段采访放在博客上,供大家探讨。
黄丽珠(金融时报,2009年7月11日)
国际金融危机还未结束,金融危机引发的经济危机尚未见底,关于这场危机的深度思考也刚刚开始。早在去年10月北京召开的亚欧首脑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就指出要从这次金融危机中认真吸取教训,要正确处理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关系、储蓄和消费的关系。在日前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举办的《国际金融危机和金融风险管理》研讨会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丁志杰教授提请关注金融危机中的特殊风险——欺诈、操纵、滥用风险,引起与会者的关注和重视。会后本报记者就有关问题专访丁志杰教授。
记者:前车之鉴,后事之师。现在大家都在反思这场危机的根源,总结教训,国际社会和主要发达国家都正在大刀阔斧地推出金融改革方案。您个人如何看待后危机时代的金融改革和金融业前景?
丁志杰:危机带来变革。危机的惨痛教训凸显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然而,方向是否正确,变革能否彻底,取决于对危机根源的反思和认知程度。目前各国推出的金融改革计划,总的来说方向是对的,并将对未来金融业的发展方向和国际格局产生深远的影响。这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我个人认为有两个基本问题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一是金融的定位问题。在现代经济中金融很重要,但金融重要到什么程度值得探讨。金融业如同其他行业一样,是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个环节——资金融通。金融是美国的命根子,概源于美国的经济模式和国际地位,因为美国的金融业是从全世界攫取利润。如果大家都参照美国模式,必然会高估金融在经济中的作用。这种不恰当的定位,过度倚重金融,可能造成虚拟经济自我膨胀,与实体经济的需求脱节,为危机埋下祸根。我赞同古典经济学家的观点,当前的危机也表明:金融是经济中的润滑剂,在经济正常运转时不重要,但一旦失灵就尤为重要。
二是金融危机的风险问题。现代金融的核心功能之一是处理风险。金融危机是什么?就是处理风险失当。当金融风险累积达到一定程度,以突发性的方式集中释放出来,就是金融危机。过去20多年里,学术界更多关注的是风险释放点,而忽视了风险累积。这是一个致命的问题。金融危机是非常时期,有别于正常时期。其中一个重要的不同点就是出现了一种新的风险——金融危机的风险。如同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出现过 “羊吃人”,我们观察本次危机出现了“人吃人”——欺诈、操纵和滥用。G20华盛顿峰会提出了这个问题,但我觉得关注得还不够。
记者:金融危机的风险是一个新的提法。您能不能做进一步解释?
丁志杰:在当前各国金融改革计划中,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是一项重要进展。为什么要保护消费者?因为现代金融技术和产品越来越复杂,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知识、力量不对称,使金融机构有机可趁。危机时期,包括风险累积后期,金融机构为了自身利益,利用这种不对称,做出损害消费者的不道德行为,从而出现各种各样的欺诈、操纵和滥用活动。前段时间被曝光的“金融鸦片”,说的是金融机构特别是外资在危机期间向国内企业兜售了很多所谓用于避险的衍生品,结果造成中资企业大量亏损,就具备典型的欺诈特征。
记者:您能不能举例说明欺诈、操纵和滥用是怎么进行的,以便大家对这种风险有更直观和全面的认识?
我的主要研究领域是外汇和汇率。去年中国企业由于汇率而产生巨额汇兑损失,产生损失的原因有三个,都是典型的金融危机风险的体现。
一是错误使用计价结算货币。去年5月底有一条新闻说中国绝大部分企业改用欧元计价结算,同时提到联合国在中国采购招标说明书中提请中国企业用欧元结算。从事后结果看,去年7月到11月欧元对美元贬值超过20%,把计价结算货币从美元改成欧元之后的损失就超过20%。去年美元汇率的走势,我认为是美国政府操纵甚至是国际协议的结果,而不是市场行为。这条新闻可以解读成,连联合国都在欺骗中国企业。这是典型的欺诈。所有的金融合约、金融交易都可以看作赌约,赌未来的不确定性。可怕的是如果有一方知道底牌,这个时候欺诈、操纵行为就会出现。
二是错误使用远期外汇交易。企业用远期外汇交易规避汇率风险是很合理的,但是最怕有人操纵市场。去年初金融机构纷纷调高人民币升值预测,有些外资机构甚至认为升值会超过15%,造成外贸企业的恐慌。为了避免汇率风险,企业大量使用远期结汇方式卖美元。去年4月份主要银行的年底远期美元报价为6.3-6.4,而实际上年底美元汇率在6.8以上。也就是说,运用远期结售汇让企业少收10%的人民币。市场操纵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实现,不排除一些银行在年初故意推高人民币升值预期!
三是不当使用结构性外汇产品。去年国际金融市场动荡,银行能把握一些趋势性的变化但企业却不能,一些银行利用这种不对等向企业推销复杂的产品。当企业询价时,银行特别是外资银行并不是简单地给出远期汇率报价,而是推荐一些复杂的结构性外汇产品,比如与澳元等某一货币汇率或者与LIBOR等某一利率变动挂钩的产品,还美其名曰“量身定做”。从我接触到的案例来看,这些产品大多内嵌期权或对某一资产价格的赌约,收益有上限但损失无下限。企业并不了解其中的风险,往往被表面的虚幻的收益吸引,轻易购买了这些产品,结果大多出现了损失。对企业来说是不当使用,对金融机构来说就是滥用。
记者:你对解决这个问题有何建议?
丁志杰:随着金融活动趋于复杂化和技术化,欺诈、操纵和滥用风险可能会成为一种常态风险,而不仅仅危机时期才有,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当务之急是要加强相应的金融监管。要改变金融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的不对等,必须引入第三方。这就是政府的作用。美国政府在《金融监管改革框架》中就建议,新设一个消费者金融保护机构,使金融部门的消费者免于受欺诈、操纵和滥用之苦。我认为这个思路是对的,不能因为风险就压制金融创新和金融发展的空间,而是用管制和监督来纠正不对等。
更基础性的工作是正确定位金融在经济中的作用。金融业的发展应回归正确的轨道,要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点,不能为金融发展而发展,更不能凌驾于实体经济之上,从实体经济中疯狂地揩油。金融利益集团有着很强的势力,包括政治势力,使得这项工作任重道远。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年初的演说中指出,危机后美国金融业的地位应该下降。具体怎么做,还有待探索。结果如何,取决于各方博弈。
具体到如何避免中国企业去年汇兑损失的惨痛教训,需要有关各方共同努力。政府要引导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金融机构的问责制,遏制可能的误导、欺诈行为,不能听任道德危害行为泛滥。金融机构提供服务要以客户利益为中心,主动重建良好的银企关系,实现银企双赢。企业要增强汇率风险管理技能,培养和引进懂专业、懂技术、懂工具的财务人员,能够独立识别风险点,并正确运用有关工具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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