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好预售这一环节是有效控制房价的一件利器


   当然我想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商人是非常精明,不仅仅国内存在着房产的预售制,国外更是如此,我认为这一制度把风险全部转嫁给,锁定到了购房者身上,使得开发商几乎立于不败之地,可以说房产预售制度已经存在很大的问题,而我欣喜地看到昨日住建部发出通知要求: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 VIP 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我多次强调要取消,要缩短预售的时间,因为现在许多楼盘刚刚奠基就大肆营销,并收取定金了,当然可能有人会解释这是商品房供不应求的一种表现,但我想即使如此,如果预售的时间缩短,开发商就需要考虑如何在更短的时间把自己开发的楼盘售罄,也就是说要更多的考虑风险,考虑如何在更短的时间签更多的单,而之前一年的预售制在房屋交付之前的前十个月,甚至一年就把首付收去,并在随后一个月获得银行的房贷资金,这就等于开发商拿着购房者的自有资金和房贷去建房子,而且是在之前合同已经签立的情况下,无疑对于他们来说是没有风险的,而往往建设的速度远没有缴款的速度快,我认为如果预售制能取消,至少按进度给钱,或略缓于进度,抑制房价的力量将更强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