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八项措施威慑上市公司:坚持信用建设!


    此次证监会公布的“八大措施”具体是: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责令参加培训、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和其他监督管理措施。同时,对所采取的监管措施,证监会也将记入诚信档案并在必要时予以公开。办法延伸了现场检查的范围,包括控股股东、重组当事人等。同时扩大了信息源相关方的检查范围,并提出“八大措施”,监管重点为新上市公司、重组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等上市公司。
    我记得曾经有一本书问:中国的经济最缺什么?我也写文章说最缺的正是信用!在我国做生意信用方面的成本本和代价太高了!  而在股市中更是如此!也许政府也意识到此问题!所以才如此这般!确实最近曝出了许多造假上市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让股民伤透了心!对推荐单位和审批单位的信任度也降到最低点,再不整治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