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早已经结束很多年了,至于房改的利益,相信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肯定也已经不折不扣的拿到手了(更多的可能拿到了超额的利益),然而,一个令人惊骇不已的事实却是,尽管房改的利益他们早已经塞进了自己的腰包,但是,房改之前的那种福利分房的好处却依然再次享受(甚至有很多还是超额享受)。
我们奇怪的不是个别单位有这种明显的违反规定的事情,而是奇怪,这种知法犯法的极不正常的事情怎么竟然成了合法的、正常的事情了?
行政事业单位本来是应该带头执行国家有关的政策的,而房改的目的就是为了取消从前那种极不公平与合理的福利分房制度的。现在倒好,反而成了他们谋利的工具了。想想看,仅仅这一套福利房地转手,在北京那样的地方就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收益。难怪公务员考试那么的火爆了,除了待遇好、工资高之外,还有这种一次性的超额收入。
这种不正常的事情变得正常,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哀。如果公务员都能够享受到福利房,那为什么普通老百姓就不能享受呢?难道就因为他们不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