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买车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后面会有限行这回事,就像买个房子一周只能住六天,有一天你得换别的地方睡觉去,可购置税、车船税没一样少交的。”车主小军表示很支持北京市政府改善交通环境,但一个政策出台,应该考虑到方方面面,尤其是涉及几百万户家庭的权益,更不能草率的一限了之。“看到昨天报纸上登陈晓羽要求地税局退还因限行多交的68.38元车船税,知道胜诉的可能性不大,但还是很佩服。”
北外国际商学院副院长、经济学博士牛华勇也认为,在限号行驶的情况下,车船使用税按照比例减征是一个非常合理的要求。因为从税收的经济性质上讲,税收是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一个契约,它是纳税人付给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价格。既然政府改变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内容,那么根据内容来调整价格就是应有之意。在这种情况下,通过适当的公共程序来调整税收水平,是一个比较公平的做法。
牛华勇博士说,目前调整的难点,主要在于公共权力的行驶,缺少相应的程序来进行监督和调整,而相关部门在巨大的税收利益面前,显然难以主动作出调整。“类似的事情,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共决策程序来逐步从根本上解决。就这个问题,市民可以通过北京市人大代表在市人代会期间提出议案进行反映。”
北京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王颖律师还提出,目前高峰时段尾号限行已明确到2012年,之后是否持续尚不知晓,“这种不确定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消费者造成侵害,如果两年后取消限行,许多家庭为此购置的第二辆车又会形成巨大的资产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