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政法司关于召开2010年卫生政策研究暨卫生政策信息联络员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10-04-29 16:15:08 | ||||||||||||||||||||||||||||||||||||||||||||||||||||||||||||||||||||||||||
卫政法研二便函〔2010〕4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政策法规处(办公室、法制监督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办公室、法制监督处),部机关有关司局:
为分析当前卫生政策研究形势,研讨改革重点问题,交流政策研究和地方改革经验,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我司拟于6月10日左右在上海市召开2010年卫生政策研究暨卫生政策信息联络员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通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和今后政策走向;
2.交流各地近期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做法;
3.交流地方加强卫生政策研究工作的典型经验;
4.研讨进一步推进卫生政策研究工作和深化医改的思路和措施。
二、交流材料
请各参加单位提供关于当地加强卫生政策研究和推进医改的交流材料,字数不超过4000字。请将书面材料于5月20日前采用电子邮件发至卫生部政法司政策研究二处。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城市卫生厅(局)政策研究职能处室负责人1名,处级卫生政策信息联络员1名,邀请分管政策研究的厅(局)长参加。部机关有关司局处级工作人员1名。请参会人员填好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于5月20日前分别传真至卫生部政法司政策研究二处和上海市卫生局政策法规处。
四、其他事项
1. 会议代表交通费用自理。
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卫生部政法司联系人:政策研究二处 谢春艳 牛宏俐
电话:010-68792980,68792541
传真:010-68792883,6879297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niuhongli2310@126.com
上海市卫生局联系人:政策法规处 吴凌放
电话:021-22121688
传真:021-2212168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0年卫生政策信息联络员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0年卫生政策信息联络员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工作单位: 日期: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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