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对清朝的指控很天真


    前几天翻看孙中山的著作,看了他的《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向美国人民呼吁》一文,突然发现这位伟大的革命先行者有时很天真。

    孙中山在文中呼吁美国关注中国的现状,呼吁中国人民起来革命,因为在满清的统治之下,中国人民遭受到无数的虐待。孙中山列举了主要的“虐政”,一共十一条:

    1、满洲人的行政措施都是为了他们的私利,并不是为了被统治者的利益。

    2、他们阻碍我们在智力方面和物质方面的发展。

    3、他们把我们作为被征服了的种族来对待,不给我们平等的权利与特权。

    4、他们侵犯我们不可让与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5、他们自己从事于、或者纵容官场中的贪污与行贿。

    6、他们压制言论自由。

    7、他们禁止结社自由。

    8、他们不经我们的同意,而向我们征收沉重的苛捐杂税。

    9、在审讯被指控为犯罪之人时,他们使用最野蛮的酷刑拷打,逼取口供。

    10、他们不依照适当的法律程序而剥夺我们的各种权利。

    11、他们不能依责保护其管辖范围内所有居民的生命与财产。

    众所周知,孙中山缔造的中华民国亡于1949年,我们如果把这些指控加到中华民国头上,您会觉得这些指控尚嫌力度不足。

    诚然,“满洲人的行政措施都是为了他们的私利,并不是为了被统治者的利益”。但是,我们研究历史,基本不考虑动机,主要看结果,否则的话,中国历史上几乎没有值得肯定的人和事儿了。按照孙中山的理解,统治者不能有私利,那么孙中山有没有私利呢?他缔造的国民党有没有私利呢?

    再如,说清朝“不能保护所有居民的生命与财产”。这充其量是一种失职,哪能成为“虐政”,更何况哪个政府能杜绝凶杀、抢劫?此外,孙中山还义愤填膺地指责清朝“不经中国人民同意,就征收沉重的苛捐杂税。”“审讯罪人时使用最野蛮的酷刑”等等。其实,清朝的赋税标准远远低于中华民国,国民党法西斯的酷刑一点儿不比清朝少,你看《红岩》,看看柏杨写的《看过地狱回来的人》,就知道国民党给中国造了多少孽。

    其实,清政府最令中国人民痛恨的是“卖国”,但孙中山偏偏没提,我想,这不是孙中山的疏忽,不要忘了,清政府是“卖方”,美国是“买方”,孙中山既然“向美国呼吁”,当然不好指桑骂槐。

    其实,即使在当时,孙中山的反清理论并未获得很多人共鸣,他能推翻清朝,说到底是清朝的自作孽,否则的话,也不会大总统的宝座尚未坐暖就让位给了袁世凯。孙中山固然是一位伟人,但一辈子碰壁未尝不应该找找自身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