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低者得”,是个馊主意


厉以宁给出的建议是,土地出让应是“价低者拿地”:企业参与招标时不是报标土地价,而是报标房价或租房价,而出价最低者将最终中标。他认为,若能以此改革土地招标制度,则整个中国的高房价问题将迎刃而解。(4月4日《南方日报》)

厉以宁老先生作为股份制改革的积极倡导者,说出这样的话,真的令人难以置信,这是一项极为典型的“顾头不顾屁股”的建议。

首先,目前的“土地招拍挂”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腐败,没有其他办法可以替代。

其次,目前中央“事权下移,财权上收”的财政分配制度,地方政府需要“土地财政”,否则连基本的社会保障资金都拿不出来,社会还不动乱?中央如果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又会造成中央部委更大的腐败。

再次,“企业参与招标时不是报标土地价,而是报标房价或租房价,而出价最低者将最终中标”,开发商一定会不择手段降低成本,进而导致大量劣质工程的出现,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如果按照这样的思路,还不如走回12年前的老路,让房地产业全部收归国有岂不一了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