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我国目前有多少税种?


  今天,在咱们的网站头版看到了关于我们缴了哪些税的话题,有的博友(2009-4-2 15:22)发表的文章称:“到目前为止,我国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法定税收”共有20多种,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企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0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契税;筵席税(由各省决定是否开征,目前各省均已停征);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等。”到底我国现行的税种有多少呢?可能许多人搞不清楚,有必要介绍如下:

  《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号)规定:“根据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第546号令,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包括港澳台资企业和组织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以下统称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缴纳房产税。”也就是说,自2009年1月1日起,已经没有“城市房地产税”了。

  大家都知道,我国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纳税人包括在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不含应纳个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可见,外企所得税也没有了。

  1994年税制改革到目前,我国的税种由37个缩减到现在的18个,具体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其中,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