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犯罪,是最大的孝子


《法治周末》一篇题为《局长受贿117万被捕 称第一次收钱为孝敬父母》的文章,报道海口市商务局原局长王永因为需要孝敬父母而受贿,最终被以受贿罪判处王永有期徒刑11年的事实。

应该说,王永还是有良心的。面对仍在农村的父母和扶持其上大学但仍贫困的哥哥,想帮他们一把是应该的。可王永却没有按照正常的方式回报家人,而是利用手中权力,大肆受贿后,用受贿款去改善家人的生活。结果,令自己螳螂入狱,害了自己,也给父母和哥哥丢脸。

“王永案”告诉大家,如此孝敬要不得。

为人不犯罪,就是最大的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