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一项税之前,征税的目的与征税的科学论证必须先行,以免出现税外收费、税收目标无法达成的情况。
首先要明确,社保税到底用来做什么?
社保税用来弥补社保缺口。社保资金缺口有多大?征收社保税能否弥补?我国社保资金缺口保守估计2万亿以上,悲观估计达到10万亿以上。世界银行1997年估计为当年GDP的46%~69%;一些经济学家的估计为当年的71%至94%不等;国务院体改办课题组的估计更高达145%。即使假定隐性负债只占中国1997年GDP的30%,其总量也超过2万亿元。如果按国务院体改办课题组当时的估计高达145%测算,将高达10万亿元左右,而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为2万亿元。仅依靠费改税,根本无法弥补社保资金的庞大资金缺口。
其次,社保费改税后意味着上缴费用重新分配,对于缴纳者不公平。
社会保障最重要的是建立个人帐户,以往征费的名目是为了充实个人帐户。一旦费改税,很可能意味着政府统筹使用,从个人财富变成了公共财产,虽然没有双重征税,但不经意间个人的财富再次被剥夺。
我国社保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各地社保部门均调用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当期支付,个人账户有名无实,长年“空转”。现在社保资金大规模推进,2007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突破了两亿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扩大到11个省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也达到1.8亿人,88个城市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扩大到全国86%的县,参合农民达到了7.3亿人。如此大规模推进社会保障体系,而资金缺口庞大,就会出现拆东墙补西墙,个人养老帐户有名无实的情况。
我国的养老费用缴纳不低,“个人缴费部分三险一金占工资总额的20%”,有的地区个人支出部分超过了个人收入的60%,单位缴纳的部分也不少,这些资金如果全部进入统筹帐户,请问还有谁愿意进入社保体系?还不如直接买商业保险,后者比社保更有保障。已经有学者提出,富的地方征税多,但最终享受待遇时却全国统一,改革可能会有一些阻力,可以通过补充保险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请问,我已经按收入多交,却不得不进行补充保险,摆明了多交部门是为全国养老做贡献。
第三,社保税是否能够体现收入二次分配的公平性?
社保税顾名思义是为了解决社保资金的不足,而不是为了体现二次分配的公平。二次分配公平体现在个人所得税中。
税收专家刘桓指出,按照国际惯例,社保税属于所得税形式,也就是说以个人所得为基础,以固定税率为系数计算出每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保税,按统一的标准征收和发放。不管纳税人在东西南北都可以征收、缴纳,社保的转移接续问题将迎刃而解。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到处都在征收,但在征收时工薪阶层成为主要缴纳者,灰色收入部分难以掌握。而我国各地缴纳社保费用不同,在接续时同样会存在标准难题,各地接续热情不高。社保费改成社保税后,并没有解决上述难题。
最后,众所周知,我国的征税成本之高在全球处于前列。目前在公共财政尚不透明、征税成本居高不下之时,如何解决民众对于税收部门的楼房越造越高、财政透明度完全不与楼房高度成正比的担忧?财政部门总不能说,以前地方政府收费就不透明,现在费改税之后不透明也没有关系吧?
事实上,我国已经有很好的办法解决社保难题,就是通过逐步出售国有资产,为全民养老服务。去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凡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含国有股的IPO,均须将实际发行股份数量10%的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持有。截止3月29日,国有股转持办法颁布后新上市的65家含国有股公司,其国有股东全部履行了转持义务,共转持股份28.89亿股,发行市值198.27亿元;部分国有股东根据有关规定以上缴资金方式履行转持义务,共上缴资金3.65亿元。社保转持国有股发行市值已超过650亿元。未下发国有股转持通知的国有股东还有619家,主要是地方国有股东,占全部追溯转持股份发行市值的20%。正因为进展顺利,全国社保基金会理事长戴相龙表示,计划2015年将社保基金规模扩大至2万亿。
国有资产本就是全民资产,划归社保无可厚非。中国经济上升国有资产可以高价出售,全民的社会保障随之水涨船高,如果经济发展不利,社保水平当然不可能一枝独秀。以国有资产建立社保资金库是最好的办法。
注:对庞大的社保基金的审计,是个盲点。
财产分配方面,一方面是不公平,该征不征,另一方面又有共产均富倾向,如动公积金、动社保个人帐户的脑筋,将财产权置之脑后。明明有庞大的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为什么不将全民财富用于全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