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领导指示咋成一些官员“弄权”借口?
计划投资60亿,面积5平方公里,耗时10年,清水河县的打算是重新规划建设一个新区。今天看来,对于这个年财政收入只有3000多万的国家级贫困县来说,10年60亿的投资计划令人不得不佩服当时清水河县领导的魄力。看看当地大多数居民生活在这样破旧的窑洞,你很难想象,这个宏伟的新城计划究竟是怎么想出来的。上级领导的指示,地方领导的敢为天下先,使一个庞大的造城运动就这样轰轰烈烈的拉开了大幕。没有人想万一失败怎么办,万一资金不到位怎么办。(2010年5月8日人民网转自中央电视台)
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却要兴师动众、劳民伤财地去建所谓的“新区”,由于资金缺乏,留下了一堆烂尾楼。而在距离旧城区26公里的清水河边,前后历任多届政府,这个造城计划都没有停止。从建设投资估算表上看到,清水河县新区项目需要约61亿资金,其中仅利息支出一项就需要1.2亿元。就算清水河县人民不吃不喝,也需要4年才能还清利息。这样不顾家底、不顾百姓死活的“造城计划”很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而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样的错误决策居然是因为上级领导一个指示、一次点提。上级领导到这里来视察后,发现这里交通不便利,所以想迁到另外一个交通相对便利,地理位置相对平坦的印制,以便于经济的发展,是这样的一个初衷,可是就是现实条件不具备这个实力。
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上级领导会经常到基层视察工作,而在视察过程中,当然也会作出一些重要指示。至于指示是否切合地方实际,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作为地方基层的一些党政官员,通常很少研究、难得考虑,统统奉为“圣旨”,遵照执行,不敢延误、不敢怠慢,果断决策、迅速落实。内蒙清水河县如此荒唐的“造城计划”,便是一些地方党政官员唯上级领导是从的一个缩影。
听上级领导的话,按上级指示办。这本身没有太大的错误。关键是一些官员太没有原则性、太没有甄别力了。明明不能听而听之,明明不可为而为之,并且还利用自己的权力来压人,来干预。就拿“造城计划”来说,当时也调研过,人大也通过,当时清水河人说只要建成了是个好事,就是考虑到当地家底怕建不成。而前后列任多届政府,都未能跳出媚权、弄权的怪圈,导致这个错误决策越走越远。更值得一提的是,直到现在这个工程还没有取得国家任何的审批手续,属于违规建筑。在一栋烂尾楼的外墙上,“谋发展,造福子孙后代”的红色大字至今仍清晰可见,但这究竟是造福还是作孽?看看这座烂城,真正的受害者是谁,谁来负责,谁能负责?有可能他们的初衷是好的。但问题是,在年财政收入只有不到3000万这样一个已知家底的情况下,可能就不仅仅有了一种所谓的想象力、魄力,可能更多地我们看到一种蛮力,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样的建城,违背原来想象的这种初衷看起来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它不能让民众生活得更美好,它只能带来很多的麻烦,成为一个烂摊子。而至于上级领导那时候的点子其实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拍脑袋”的决策,可能就使得我们在建的时候没有真正考虑自己的家底和能力。其实这件事,具体到清水河这个地方,城市为谁而建,答案显而易见,就是为说这句话的领导而建。
权力的运行机制既有一种自上而下的,同时也有一个当地程序。比如说在清水河县,要决定上这么大的一个工程,当地是有一套程序的。其实我们在这里看到,所有的这些人,包括出点子的领导,包括两次来动议建这个城的领导,和当地具体拍板的领导,都负有某种不可推卸的责任。更何况,我们还注意到,不仅仅有决策失误的责任,还有一个违法上马工程的责任,应该做的手续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做。
其实,建这样的新城,各种各样的新区,不只内蒙古的清水河县有,其他很多地方也都有。为什么如此,就是因为对领导的权力运用缺少一种制约机制和问责机制。制约机制在前,可以防止某些不必要失误的发生;问责机制在后,是让那些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因此产生责任的人,要真正得到责任的追究。在这一方面我们现在有很多规定,但责任的追究落实机制运行不灵。或者说,停留在字面上、口头上的较多,而真正将之落到实处的却少之又少。
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在官场中,上级领导的话,代表的是一种权力、权势、权威。在目前官场生态还不是太健康、凭实绩用人的干部选任机制还不是太健全的背景下,一些下属、下级,迫于“压力”,不得不听上级领导的话,不得不按上级领导的指示办。正因为如此,一些带有明显长官意志、拍脑袋指挥的事情便会屡屡发生。因此,要想真正上党政官员严格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必须下大力气破除某些官员头脑中的媚权思想、特权意识,真正让权力监督制约在阳光下、民主中、公开里。只有给权力套上“紧箍咒”,将权力关在“笼子”里,才能避免一些官员动不动就拿上级领导的指示来作为自己“弄权”的借口,也才能真正使领导的权力为民所用,为民造福。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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